在工作中,停工留薪期的确定是一个重要且备受关注的问题。它关系到劳动者在受伤或患病期间的权益保障,也影响着用人单位的责任承担。那么,第一次停工留薪期究竟由谁来确定呢?让我们一起来深入探讨。
一、第一次停工留薪期由谁确定
第一次停工留薪期通常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来确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综合考虑受伤职工的伤情、治疗情况、工作岗位等多种因素,作出合理的判断。
在确定停工留薪期时,会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医学标准。一般来说,会参考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历等材料。如果医疗机构的意见不够明确或者存在争议,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和评估。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对停工留薪期的确定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请,要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重新鉴定。但用人单位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二、停工留薪期延长如何申请
在某些情况下,受伤职工的伤情可能较为复杂,原有的停工留薪期不足以使其恢复健康,这时就需要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
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职工应当在停工留薪期满前,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治疗建议等相关材料。单位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初步审核,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对申请进行审查,根据职工的伤情和治疗情况作出是否延长以及延长多久的决定。职工和用人单位对延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三、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如何计算
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的工资待遇是受到法律保障的。工资待遇的计算标准通常是按照职工受伤前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这里的工资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如果职工的工资构成较为复杂,比如有绩效工资等,那么在计算停工留薪期工资时,应当按照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平均工资计算。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停工留薪期的相关问题涉及到职工的切身利益和用人单位的责任义务,需要各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来执行。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