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破裂走向离婚时,财产分割往往是一个复杂且关键的问题,它关系到双方未来的生活和经济状况,也常常引发激烈的争议。这不仅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还与法律规定、双方的贡献以及实际情况密切相关。下面就让我们深入探讨这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一、离婚了怎么才能分割财产
离婚时,财产分割遵循一定的原则和法律规定。首先,需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采取均等分割的原则,但也会考虑一些特殊情况。例如,一方对家庭付出较多义务,在分割财产时可以适当多分;一方存在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并在财产分割时可能获得更多份额。
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协商一致,达成财产分割协议,那么可以按照协议进行分割。但如果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此外,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也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财产分割中的房产问题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房产往往是最具价值和争议的部分之一。如果房产是夫妻婚后共同购买的,通常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可以选择一方获得房产所有权,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者将房产出售,所得价款按照比例分配。
但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那么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另外,如果房产是通过继承或赠与所得,且明确只归一方所有的,那么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对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情况则更为复杂。如果是婚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一般视为对一方子女的赠与;如果是婚后出资,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的,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三、离婚财产分割中的存款与投资问题
存款在离婚财产分割中也需要清晰界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等收入存入银行形成的存款,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一方能够证明某些存款是婚前个人财产,或者是因特定原因获得的专属个人的款项,如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金等,则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对于投资,如股票、基金、债券等,其价值在离婚时的确定也是一个重要问题。一般以离婚时的市场价值进行分割,如果投资有增值或亏损,也应按照相应比例进行分配。
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总之,离婚财产分割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公平的分割。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