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中,主动提出离婚这一行为常常引发众多关注,而财产的分配更是其中的焦点问题。这不仅关系到夫妻双方的经济利益,还可能影响到未来的生活质量和发展。接下来,让我们深入探讨一下这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一、主动提离婚财产怎么分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我国法律中,离婚时财产的分配并非单纯取决于谁主动提出离婚。无论是哪一方提出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通常是以夫妻共同财产的公平分割为基础。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取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在分割财产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比如夫妻双方的收入状况、对家庭的贡献大小、子女的抚养情况、是否存在过错行为等。如果一方存在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可能会在财产分割时少分。
另外,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协商一致,达成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并且该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法院通常会尊重双方的意愿。
二、离婚时如何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要明确离婚财产的分配,首先得准确认定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并非总是一目了然,需要仔细分辨。
例如,夫妻一方在婚后取得的工资、奖金、福利等收入,通常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如果婚后没有共同还贷,一般会被认定为个人财产;但如果婚后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知识产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一方在婚后创作的作品获得的版税收入,或者发明获得的专利许可使用费等。
对于夫妻一方因继承或者受赠所得的财产,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表示只归一方所有,那么就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没有明确说明,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离婚财产分割中的特殊情况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需要特别关注。
如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会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总之,离婚财产的分割是一个复杂而严肃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