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时两人一起规划未来,存钱买房、养孩子,可真到了离婚这一步,曾经共同攒下的存款该怎么分?不少夫妻在这个问题上争执不下,甚至撕破脸皮。其实,离婚时存款的分割并没有那么复杂,关键在于弄清楚哪些是个人财产、哪些是共同财产,以及有没有特殊情况影响分割结果。今天我们就来详细说说,夫妻离婚时存款财产到底该怎么分,遇到常见问题又该如何处理。
一、夫妻离婚存款财产怎么分
离婚时存款怎么分,首先要明确存款的性质——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这直接决定了分割方式。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比如结婚前一方自己存的工资、父母给的钱,就算结婚后也还是个人的,离婚时对方无权要求分。
而婚后的存款,大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以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除非明确只归一方)等,都属于共同财产。比如婚后两人的工资收入存在一张银行卡里,或者一起做生意赚的钱存起来,这些存款离婚时就需要分割。
分割的第一步是双方协商。如果两人能坐下来谈,对存款怎么分达成一致,比如约定“共同存款20万,一人10万”,或者“一方多分5万作为对带孩子的补偿”,只要签个书面协议,法律是认可的。但如果协商不成,就得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
法院判决的基本原则是均等分割,但会考虑实际情况调整。比如一方长期照顾孩子、老人,付出更多家庭义务,可能会适当多分;一方有出轨、家暴等过错行为,法院可能让过错方少分;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比如没有工作、生病需要用钱,另一方也要给予适当帮助。举个例子,小王和小李婚后存了30万,两人都没过错,但小李一直在家带孩子没工作,离婚时法院可能判小李分18万,小王分12万,保障小李的基本生活。
另外要注意,存款可能存在一方名下,另一方要拿出证据证明是共同财产。比如提供对方的工资流水、两人共同生活期间的存款记录,或者对方承认这是共同存款的聊天记录等。如果拿不出证据,可能会被认定为对方的个人财产,自己就分不到了。
二、离婚时一方隐匿存款怎么处理
现实中,有些人为了多分财产,会偷偷转移、隐匿存款,常见的手段有这几种:比如把存款转到父母、兄弟姐妹的银行卡里,说“是借他们的钱”;或者取大量现金藏在家里、交给朋友保管;甚至偷偷开一张新银行卡,把工资、外快存进去,对方完全不知情。这些行为不仅不道德,还违反法律。
《民法典》第1092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也就是说,只要能证明对方隐匿存款,对方不仅分不到想要的钱,还可能“得不偿失”。
那发现对方可能隐匿存款,该怎么办呢?关键是及时收集证据,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比如怀疑对方转移存款到父母账户,可以记下对方父母的姓名、可能的开户行,向法院提交调查申请,让法院调取对方的银行流水。如果流水里有大额转账记录,对方又说不清转账的合理用途(比如没有借条、没有实际交易),法院就可能认定是隐匿行为。
举个真实案例:张女士和丈夫准备离婚时,发现家里的共同存款少了15万。她回忆起丈夫最近总说“帮妹妹周转生意”,于是申请法院调取了丈夫近一年的银行流水,发现有5笔3万的转账,收款方正是丈夫的妹妹,而且转账时间都在两人闹离婚之后。丈夫拿不出妹妹“借款”的借条,也说不清妹妹为什么突然需要这么多钱周转。最后法院认定这15万是隐匿的共同财产,判决这15万全部归张女士,其他共同存款张女士也多分了20%。
就算离婚后才发现对方隐匿存款,也不用慌。《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发现对方有隐匿、转移财产行为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是三年,从发现之日起算。所以只要及时发现、及时维权,就能把属于自己的钱拿回来。
三、婚前存款婚后取出再存入算共同财产吗
很多人结婚前有一笔存款,婚后可能因为换银行卡、买房、理财等原因取出来,后来又存回去。这种情况下,这笔钱还是个人财产吗?会不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这要分两种情况来看,核心是有没有和婚后共同财产“混同”。
第一种情况:没有混同,仍算个人财产。如果婚前存款取出后,没有和婚后的工资、奖金等共同财产混在一起,比如单独存在一张新的银行卡里,这张卡只存这笔钱,没有存入任何婚后收入,也没有用于家庭日常开支(比如买菜、交水电费),后来再存回去时金额和原来差不多(扣除正常的利息或手续费),那这笔钱依然是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比如小赵结婚前有20万存款,存在A银行。婚后她觉得A银行网点远,就把20万取出来,存到了离家近的B银行,这张B银行卡里只有这20万,平时工资都存在C银行卡。离婚时,小赵拿出A银行的取款记录和B银行的存款记录,金额能对应上,也没有和婚后收入混在一起,法院就会认定这20万是她的个人财产。
第二种情况:已经混同,可能变成共同财产。如果婚前存款取出后,和婚后的工资、奖金等共同财产存在同一张银行卡里,或者用于家庭开支(比如付首付、装修房子、给孩子交学费),又或者取出后再存入时,加进了婚后赚的钱,导致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分不清,这笔钱就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举个例子,小钱婚前有15万存款,婚后他把这15万取出来,和自己每月1万的工资(婚后收入,属于共同财产)一起存进了同一张银行卡。半年后,这张卡里有15万+6万工资=21万,他又取了10万用于装修婚房(夫妻共同生活支出),卡里还剩11万。离婚时,这笔11万很难分清哪些是婚前的15万,哪些是婚后的工资,因为已经混在一起花过了。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认定这11万是共同财产,需要两人平分。
所以,婚前存款婚后最好单独管理,避免和共同财产混同。如果要取出使用,尽量保留好取款记录、存款记录、资金用途证明(比如单独的消费凭证),万一离婚时能证明资金流向清晰,没有和共同财产混同,就能保住自己的婚前存款。
总的来说,夫妻离婚时存款分割的核心是区分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双方能协商解决是最好的,协商不成再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如果遇到对方隐匿存款,要及时收集证据维权;婚前存款婚后处理时,记得避免和共同财产混同。当然,每个家庭的情况都不同,存款来源、金额、用途可能千差万别,具体怎么分还需要结合证据和法律规定来判断。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