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中,夫妻都想离婚时财产的分割是一个复杂且关键的问题,这往往涉及到双方的切身利益和未来生活。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深入探讨这个问题。
一、夫妻都想离婚怎么分财产
当夫妻双方都有离婚意愿并面临财产分割时,首先要明确的是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包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上是平均分配。但在实际操作中,会考虑多种因素,比如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对家庭的贡献大小、是否存在过错等。如果一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比如出轨、家暴等,可能会在财产分割时少分。
另外,对于一些特殊的财产,如房产,如果是夫妻婚后共同购买的,一般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平均分割。如果是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那么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
夫妻双方还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协商不成,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二、离婚时如何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要准确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首先需要明确其范围。除了前面提到的常见类型,还包括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夫妻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夫妻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有些财产可能存在争议,比如夫妻一方在婚后获得的亲友赠送的贵重物品,如果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那么通常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有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如果没有遗嘱明确只归一方所有,同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财产的取得时间、来源、性质等因素。同时,夫妻双方应当尽可能提供相关的证据,如财产的购买合同、产权证明、银行流水等,以便清晰地界定共同财产的范围。
三、离婚财产分割中的债务处理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债务的处理同样不容忽视。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在处理债务时,要仔细审查债务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用途,避免一方恶意虚构债务或者将个人债务转嫁给另一方。同时,也要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债务得到合理的清偿。
总之,夫妻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是一个复杂而细致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并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公平、合理的处理。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