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的财产离婚怎么分

2025-02-13 17:20:46 好佳顾问网 财产纠纷 0阅读

在婚姻生活中,财产的分割往往是一个备受关注且复杂的问题。很多夫妻在面临离婚时,都会对婚内财产的分配感到困惑和焦虑。那么,婚内的财产离婚究竟怎么分呢?让我们一起来深入探讨。

一、婚内财产离婚的分配原则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此外,如果夫妻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婚内的财产离婚怎么分(0)

二、如何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1. 工资、奖金等收入: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所获得的工资、奖金、津贴等,通常都属于共同财产。但如果一方因个人荣誉获得的特殊奖金,例如因学术成就获得的科研奖金,可能会被认定为个人财产。

2. 经营投资收益: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经营企业、投资股票、基金等获得的收益,一般应视为共同财产。但如果投资的本金是婚前个人财产,那么在计算收益时,可能需要区分婚前部分和婚后增值部分。

3. 知识产权收益:例如一方在婚姻期间创作的作品获得的稿费、版权费,或者发明获得的专利转让费等,属于共同财产。但如果知识产权是在婚前取得,婚后取得的收益在分配时可能会有不同的考量。

4. 继承和赠与:如果在继承或者受赠时明确表示只给夫妻一方的财产,那么属于个人财产;否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财产分割的特殊情况

1. 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个人财产。

2. 夫妻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按照约定执行。但这种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 离婚时,如果夫妻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总之,婚内财产在离婚时的分割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遵循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因为具体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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