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怎么分财产的

2025-05-10 21:41:18 好佳顾问网 财产纠纷 0阅读

在婚姻关系中,离婚时财产的分割是一个极其重要且复杂的问题,它往往涉及到夫妻双方的切身利益和未来生活的保障,因此备受关注。下面让我们深入探讨这个话题。

一、离婚了怎么分财产

离婚时财产的分割主要遵循以下原则和规定。首先,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所谓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取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其次,如果夫妻双方对财产的分割有书面约定,比如婚前或婚内财产协议,那么按照约定进行分割。

再者,对于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在分割财产时有权请求另一方给予补偿。

另外,如果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过错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还有,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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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婚时如何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要明确离婚时财产的分割,首先得准确认定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在婚姻期间所得的收入通常被视为共同财产。这意味着双方工作所获得的薪资、奖金,以及从事兼职、劳务活动所获取的报酬等,都应当纳入共同财产的范畴。

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也属于共同财产。比如夫妻共同经营的企业所产生的利润,共同投资的房产、股票等所带来的增值部分。

第三,知识产权的收益也是不可忽视的一部分。例如,一方在婚姻期间创作的作品获得的版权收入,发明获得的专利收益等。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非夫妻另有约定,否则一般按照自然增值和孳息的原则判定为个人财产。

三、离婚财产分割中的特殊情况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需要特别关注。

1. 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如果婚后共同还贷,那么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 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所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3. 夫妻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如个人的衣物、首饰等,一般认定为个人财产。

4.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总之,离婚财产分割是一个复杂而细致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和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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