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挥霍财产离婚怎么判

2025-07-16 21:59:26 好佳顾问网 婚姻家庭 0阅读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本应是两人未来生活的保障,可要是一方背着另一方大手大脚挥霍,甚至把共同财产花在毫无必要的地方,等到离婚时这笔钱还能不能算进财产分割里?过错方会不会受到法律惩罚?这是很多在婚姻中遭遇财产被挥霍的人最揪心的问题。今天我们就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案例出发,详细说说婚内挥霍财产在离婚时到底怎么处理。

一、婚内挥霍财产离婚怎么判

婚内挥霍财产,简单说就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非因日常生活需要,不合理地大额支出夫妻共同财产,导致共同财产减少的行为。比如拿着家里的存款去赌博、频繁购买高价奢侈品却并非用于家庭使用、未经对方同意给婚外第三人转账大额资金等,都可能被认定为挥霍。

从法律层面看,《民法典》第1092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这就意味着,如果一方存在挥霍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法院确实可以让其少分甚至不分财产

不过具体怎么判,还要看实际情况。比如挥霍的金额占共同财产的比例有多大?如果家里总共就50万存款,一方挥霍了40万,那对财产分割的影响肯定比只挥霍5万要大得多。另外,挥霍行为有没有给家庭生活造成实际影响?比如因为一方挥霍导致房贷还不上、孩子学费没着落,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更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还有就是挥霍的用途,像赌博、给小三花钱这类明显恶意的行为,法院在判决时会更严厉;而如果是一时冲动买了高价但还有一定价值的物品(比如奢侈品包包),可能会要求过错方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举个真实案例:张先生和刘女士结婚5年,共同存款有80万。后来两人感情破裂准备离婚,刘女士发现张先生在半年内陆续把30万存款用于打赏网络主播,还买了一辆价值20万的二手车登记在自己弟弟名下。法院审理时认为,张先生打赏主播的30万属于挥霍共同财产,转移给弟弟的车辆也属于恶意处分共同财产,最终判决两人共同财产(扣除挥霍和转移部分后剩余30万)中,刘女士分得22万,张先生只分得8万。这个案例就说明,挥霍行为确实会直接影响财产分割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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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内挥霍财产如何认定

很多人可能会问:“我老公爱买球鞋,一双好几千,算不算挥霍?”“我老婆喜欢买名牌包,一年买好几个,这算挥霍吗?”要回答这些问题,就得先搞清楚婚内挥霍财产的认定标准,不能把正常的消费和挥霍混为一谈。

挥霍行为必须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也就是说,从两人登记结婚到办理离婚登记或法院判决离婚生效前,这段时间内的财产支出才可能被认定为婚内挥霍。如果是结婚前一方自己的财产,或者离婚后花的钱,就不算婚内挥霍。

挥霍的必须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后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明确只归一方的除外)等。如果一方花的是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比如用婚前存款买奢侈品,那即使金额再大,也不算挥霍共同财产。

最重要的一点是,挥霍行为要满足“非日常生活需要”且“具有恶意”。“非日常生活需要”很好理解,就是超出了家庭正常生活开支的范围。比如普通家庭每月生活费1万元,一方突然花50万买一块手表,这显然不属于日常生活需要。而“恶意”则是指行为人明知该支出会损害夫妻共同财产,仍然故意为之,目的可能是减少共同财产,或者单纯满足个人不合理欲望。

这里要特别区分“挥霍”和“正常消费”。比如家庭条件较好,夫妻双方都同意每年花10万出去旅游,这属于正常消费;但如果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偷偷花10万去赌博,这就是挥霍。再比如,给孩子报兴趣班、给父母治病的支出,即使金额较大,只要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合理开支,也不算挥霍。判断时,法院会结合当地的生活水平、家庭经济状况、支出的用途等综合考虑。

三、婚内挥霍财产离婚时如何举证

知道了婚内挥霍财产会少分或不分财产,也清楚了怎么认定,但如果拿不出证据,一切都是白搭。所以,离婚时主张对方挥霍财产的一方,必须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要拿出证据证明对方确实存在挥霍行为。那具体需要收集哪些证据呢?

最关键的证据就是财产支出的凭证。比如对方的银行流水、信用卡账单、支付宝/微信转账记录等,这些能直接显示钱花在了哪里、花了多少。如果发现流水里有大额、频繁的支出,而且收款方是陌生账户、奢侈品店、赌场相关账户等,就可能成为挥霍的证据。比如发现对方每个月给某“主播”转账几万元,或者在短时间内有多笔去澳门的消费记录,这些都可以作为线索。

可以收集对方挥霍行为的直接证据。比如对方购买奢侈品的发票、赌博的输赢记录、给婚外第三人的大额转账截图等。如果对方承认自己挥霍,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也能作为证据。比如妻子发现丈夫挥霍后,和丈夫沟通时录下了丈夫说“那笔钱我拿去赌了,输光了”的录音,这就是很有力的证据。

另外,还可以收集家庭生活状况的证据,用来证明对方的支出超出了正常生活需要。比如家庭的收入证明(工资流水、纳税记录等)、日常开支凭证(房贷合同、水电账单、孩子学费单等),通过对比收入和支出,证明对方的大额消费并非用于家庭生活。

需要注意的是,收集证据一定要通过合法途径。比如不能偷偷撬开对方的抽屉拿银行卡,也不能非法入侵对方的手机获取转账记录,这些非法证据法院是不会采纳的。如果自己无法获取对方的银行流水等证据,可以在离婚诉讼中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由法院依法调取。只要能提供对方的银行账号、消费线索等,法院通常会支持调查申请。

总结来说,婚内挥霍财产在离婚时,法院会根据挥霍的金额、影响、过错程度等,判决过错方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认定时要满足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非日常需要且恶意这三个条件,而举证则需要准备好财产支出凭证、挥霍行为证据和家庭生活状况证据。不过每个案件的情况都不同,具体怎么判还需要结合实际证据和细节分析。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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