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的旅程中,离婚是一个令人心痛且复杂的抉择。而其中离婚财产的分割和小孩的抚养权归属问题,更是备受关注,也常常引发诸多争议和困扰。接下来,让我们深入探讨这个话题。
一、离婚财产与小孩怎么分
离婚时,财产的分割通常遵循一定的原则和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应平等分割。所谓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等。但如果一方存在过错,比如重婚、家暴等,可能会少分财产。对于房产,如果是婚后购买,一般视为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一方购买,婚后共同还贷,则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需要分割。
关于小孩的抚养权,法院通常会从孩子的利益出发进行判定。考虑的因素众多,比如孩子的年龄,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随母亲生活;孩子的意愿,如果孩子已经有一定的表达能力,其意愿会被参考;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能力等。如果双方条件相当,也可能会采取轮流抚养的方式。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特殊情况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另外,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继承或者受赠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还有一种情况是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三、离婚后小孩抚养的变更与探视权
离婚后,小孩抚养的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比如,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出现严重疾病、虐待孩子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另一方可以请求变更抚养权。探视权是未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权利,应当得到保障。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得无故阻挠探视,如果阻挠,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探视权。探视的方式和时间,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同时,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孩子的姓氏。如果要更改,需要经过另一方的同意,否则另一方有权要求恢复原姓氏。
总之,离婚财产的分割和小孩的抚养权问题是复杂且敏感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达到公平合理的结果。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