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离婚夫妻财产怎么分

2025-08-20 23:20:48 好佳顾问网 财产纠纷 0阅读

在江苏,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割是一个备受关注且较为复杂的问题,这关系到夫妻双方的切身利益,也影响着他们未来的生活。接下来,让我们深入探讨这个话题。

一、江苏离婚夫妻财产怎么分

在江苏,离婚夫妻财产的分割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1. 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分割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等。这些共同财产一般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判决时会尽量体现公平。

2. 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如果夫妻双方育有子女,或者女方在婚姻中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在财产分割时会适当予以照顾。

3. 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如果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在分割财产时,无过错方可以适当多分。

4. 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原则。对于一些生产经营性财产,比如工厂、商铺等,分割时会考虑其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以有利于生产经营。

5. 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如果夫妻双方就财产分割达成了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法院一般会予以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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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江苏离婚夫妻财产分割中的房产问题

房产是夫妻财产中较为重要且复杂的部分。在江苏,如果是夫妻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一般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一方婚前购买,但婚后共同还贷的,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

如果房产是通过继承或赠与所得,且明确只归一方所有的,那么属于个人财产。但如果没有明确约定,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对于夫妻双方共有的房产,如果双方都想要,可能会通过竞价的方式来决定归属;如果都不想要,可能会依法拍卖,然后分割拍卖所得。

三、江苏离婚夫妻财产分割中的债务问题

离婚时,夫妻债务的处理也是一个关键问题。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包括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买生活用品、子女教育费用等。

但对于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如一方私自对外的大额借款、赌博债务等,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在分割债务时,也要考虑债务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如果一方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不仅不会得到支持,还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总之,江苏离婚夫妻财产的分割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依法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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