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的道路上,有时会走到分岔口,而离婚时财产的分割往往是一个备受关注且复杂的问题。这不仅关系到夫妻双方的切身利益,也可能影响到未来的生活质量和经济状况。那么,离婚怎么可以分到财产呢?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深入探讨。
一、离婚怎么可以分到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是关键。一般来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这些共同财产应当平等分割。
如果一方存在过错,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并在财产分割时可能会得到适当的照顾。
对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婚前个人房产在婚后出租所得的租金,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离婚财产分割中的隐匿转移财产
在离婚过程中,有些夫妻可能会试图隐匿或转移财产,以达到少分或不分给对方的目的。这种行为是违法且不道德的。
隐匿财产常见的方式包括将银行存款转移到他人名下、隐瞒投资收益、虚报债务等。转移财产则可能表现为将房产、车辆等贵重物品过户给亲属或朋友。
如果发现对方有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一旦查实,隐匿转移财产的一方不仅可能少分或不分财产,还可能面临法律的制裁。
为了避免自己在财产分割中处于不利地位,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都应当对家庭财产有一定的了解和掌握。
三、离婚财产分割中的特殊财产
除了常见的财产类型,还有一些特殊财产在离婚时的分割也需要特别注意。
例如,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再比如,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等属于个人财产。但对于军人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还有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则为个人财产;没有明确规定的,则为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离婚财产分割是一个复杂而严肃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和法律规定。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时,应当遵循法律原则,尊重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应当保持理性和冷静,以和平、妥善的方式解决纠纷。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