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一个令人心情沉重的话题,而其中婚内财产的分割更是备受关注的焦点。很多人在面临离婚时,对于婚内财产如何分配往往感到迷茫和困惑。今天,就让我们深入探讨一下这个重要的问题。
一、离婚后婚内财产怎么分
在我国法律规定下,离婚时婚内财产的分割遵循一定的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时如何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要明确离婚时婚内财产的分割,首先得准确认定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实际生活中,这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例如,夫妻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再比如,夫妻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对于婚后购买的房产,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通常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一般认定为个人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夫妻双方对于财产归属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但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口头约定在发生争议时往往难以认定。
三、离婚财产分割中的特殊情况
在离婚财产分割过程中,还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需要特别关注。
比如,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患有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患病方可以在离婚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还有,如果夫妻双方分居期间所得的财产,若双方对财产归属没有约定,一般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分居期间双方各自的生活费用等支出,应从各自所得财产中扣除。
此外,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中因过错导致离婚,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无过错方在分割财产时可以请求法院给予适当的照顾。
总之,离婚后婚内财产的分割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分配。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