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出轨怎么分财产

2025-07-14 14:59:42 好佳顾问网 婚姻家庭 0阅读

生活中,不少夫妻会因为买房、避债等原因选择“假离婚”,以为只是走个形式,事后还能复婚。可现实往往很残酷——杭州的张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事:他和妻子为了多拿一套购房资格办了离婚,离婚协议里约定家里两套房产都归妻子,存款归他。没想到离婚才半年,他就发现妻子早就和别人在一起了,甚至在离婚前就有了出轨行为。张先生气不过,想把房产要回来,却被告知“离婚协议签了就有效”。这种“假离婚”后一方出轨,财产到底该怎么分?这成了很多人关心的问题。

一、假离婚出轨怎么分财产

首先要明确一个关键:法律上根本不存在“假离婚”的概念。只要夫妻双方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或者通过法院判决/调解离婚,从法律层面就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和“真离婚”没有任何区别。所以“假离婚”本身就是一种风险行为,一旦登记,婚姻关系就无法逆转。

这种情况下,财产分割首先要看双方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只要是双方自愿签订、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比如不损害子女利益、不逃避合法债务),就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比如上面提到的张先生,他和妻子自愿在协议中约定房产归女方,那么即使他能证明是“假离婚”,只要协议本身没问题,就很难推翻这个约定。

那出轨会不会影响财产分割呢?通常来说,单纯的出轨行为(比如偶尔婚外情)并不属于《民法典》规定的“过错情形”,不会直接导致财产少分或不分。《民法典》第1091条明确,只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所以如果只是发现对方出轨,没有达到“与他人同居”(通常指持续、稳定共同生活)的程度,法院一般不会因为出轨就调整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方案。

不过有两种特殊情况可能改变结果:一是如果能证明离婚协议是在“欺诈”或“胁迫”下签订的。比如一方当时以“假离婚”为借口,骗对方签了不平等协议,事后却反悔不复婚,同时还隐瞒了出轨的事实,这种情况下被欺骗的一方可以起诉到法院,主张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财产约定(《民法典》第148条)。二是如果发现对方在离婚前就转移、隐藏了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偷偷把存款转到小三名下,即使离婚协议已经签了,也可以在发现后3年内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这部分财产(《民法典》第1092条)。

假离婚出轨怎么分财产(0)

二、假离婚后发现对方出轨能重新分财产吗

很多人在“假离婚”后发现对方出轨,第一反应就是“能不能把财产重新分了”。答案是:有可能,但需要满足严格的条件,不是只要发现出轨就能重新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70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法院审理后,只有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时,才会支持撤销协议,重新分割财产。这里的关键是证明“欺诈”或“胁迫”,而“出轨”本身并不直接等于“欺诈”。

怎么才算“因出轨导致的欺诈”?比如一方在提出“假离婚”时,明确承诺“只是为了买房/避债,办完就复婚”,还写了书面保证(比如聊天记录、录音、补充协议等),但实际上早就和第三者有染,离婚就是为了摆脱婚姻关系和多分财产。这种情况下,被欺骗的一方可以主张对方以“虚假复婚承诺”和“隐瞒出轨意图”构成欺诈,让法院撤销原来的财产分割协议。

但要注意,举证难度非常大。你需要拿出证据证明:第一,双方确实有“假离婚”的约定(比如聊天记录里说“这只是假的,回头就复婚”);第二,对方在离婚前就已经出轨,并且离婚是为了和第三者在一起(比如出轨的聊天记录、照片、视频,且时间在离婚前);第三,你是因为相信“假离婚”和“复婚承诺”,才签了对自己不利的财产协议(比如放弃了大部分房产、存款)。如果只是离婚后发现对方出轨,没有证据证明离婚时对方有欺诈行为,法院大概率不会支持重新分割财产。

举个例子:李女士和丈夫“假离婚”时,丈夫说“房子先放我名下,等买了二套房就复婚”,还写了纸条。结果离婚后丈夫和小三同居,李女士拿出纸条、丈夫和小三的聊天记录(显示离婚前就在一起),法院最终认定丈夫构成欺诈,撤销了原来的财产协议,重新分割了房产。但如果李女士只有丈夫出轨的证据,没有“假离婚”的约定证据,就很难赢。

三、假离婚协议中财产约定无效的情形

虽然“假离婚”后离婚协议通常有效,但如果财产约定存在以下情形,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第一种,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比如为了逃避债务,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所有财产归一方,所有债务归另一方”,但实际上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起诉到法院,主张该财产约定损害了自己的利益,要求认定约定无效,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债务(《民法典》第539条)。之前有个案例,夫妻为躲信用卡债务假离婚,协议房产归女方,结果银行起诉后,法院判决房产仍属于共同财产,需要用来还债。

第二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这一点前面提到过,比如一方用暴力、威胁(“不签协议就不让你见孩子”)或者欺骗(“假离婚,回头就复婚”)的方式,让对方签了财产协议。只要能拿出证据证明,法院就可能撤销或认定协议无效。比如王女士被丈夫威胁“不离婚分我财产,就把你和别人的聊天记录发出去”,被迫签了协议,后来王女士拿出录音证据,法院认定协议因胁迫无效。

第三种,协议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双方明确约定“假离婚”,并且有书面证据(比如补充协议、邮件、聊天记录)证明财产约定只是“走形式”,真实目的是为了某个临时需求(比如买房),离婚后财产还要恢复共有。这种情况下,虽然离婚登记有效,但财产约定可能因“虚假意思表示”被认定无效(《民法典》第146条)。比如张先生和妻子签了《假离婚补充协议》,写明“本次离婚为购房所需,房产暂时登记在女方名下,复婚后勤口归双方共有”,后来妻子反悔,张先生拿出补充协议,法院支持了他重新分割财产的请求。

第四种,损害第三人利益,尤其是子女利益。比如离婚协议中约定“一方放弃所有财产,但不承担子女抚养费”,这种约定可能因损害子女合法权益被认定无效。因为支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能用放弃财产来抵消。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重新判决抚养费的数额。

总之,“假离婚”本身就充满法律风险,一旦对方反悔或出现出轨等情况,财产分割很容易陷入纠纷。离婚协议的效力、出轨是否影响分割、能否重新分财产,都需要结合具体证据和法律规定来判断。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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