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父母给钱怎么判财产

2025-07-17 18:44:52 好佳顾问网 婚姻家庭 0阅读

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常常因为涉及多方资金往来而变得复杂,尤其是父母在婚姻期间给予的钱款。不管是买房时的大额资助,还是日常的生活补贴,这些钱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又该如何划分?今天我们就结合法律规定和实际案例,帮你理清其中的关键问题。

一、离婚父母给钱怎么判财产

离婚时父母给的钱如何判决,核心在于明确这笔钱的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以及赠与的对象是一方还是双方。不同的性质认定,会直接影响财产分割的结果。

先看婚前父母给钱的情况。如果是婚前父母给子女的钱,比如用于子女买房、买车,或者作为“嫁妆”“彩礼”,一般默认是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属于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但如果父母明确表示这笔钱是赠与双方的(比如书面说明“给小两口婚后生活用”),或者这笔钱用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比如婚前父母给的钱婚后两人一起买房),则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再看婚后父母给钱的情况,这也是最容易产生争议的场景。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29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简单来说,如果父母和子女有明确约定(比如书面协议),说这笔钱是借款还是赠与、赠与给谁,就按约定来;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清,默认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要平分。

举个常见的例子:小王和小李结婚后买房,小王父母转了80万到小王账户,备注“购房款”,没提其他条件,房子登记在两人名下。这种情况下,因为没有明确约定只赠与小王,法院通常会认定这80万是对小两口的共同赠与,房子作为共同财产,80万对应的房产份额会在离婚时一起分割。但如果小王父母当时写了赠与协议,明确“80万仅赠与儿子小王个人,与儿媳小李无关”,并且进行了公证,那这80万就是小王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小李无权分这部分钱。

如果父母主张这笔钱是“借款”,而非赠与呢?这就需要父母拿出证据,比如借条、转账时的“借款”备注、双方聊天记录中提到“以后要还”等。如果证据充分,法院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两人需要共同偿还这笔钱;如果证据不足(比如只有父母口头说“是借的”,没有书面凭证),则可能被认定为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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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婚时父母给的钱需要还吗

离婚时父母给的钱要不要还,关键看这笔钱是“借款”还是“赠与”。如果是赠与,通常不用还;如果是借款,就需要按约定偿还。但现实中,很多家庭碍于情面,父母给钱时不会明确说“借”还是“赠”,这就需要通过证据来判断。

先说说如何认定“借款”。根据法律规定,主张借贷关系的一方(也就是父母)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具体来说,父母需要提供以下证据之一:一是书面借条,最好有夫妻双方的签字;二是转账时的备注,比如明确写“借款”“暂借”等;三是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能证明当时双方约定这笔钱是要还的。比如小张结婚后,母亲为了帮他创业转了50万,转账时备注“借款,3年后归还”,并且小张和妻子都在聊天记录里回复“知道了,会按时还”,这种情况下,离婚时这笔50万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两人要一起还给母亲。

再看如何认定“赠与”。如果父母不能证明是借款,或者明确表示“这钱给你们花,不用还”,就会被认定为赠与。比如小李生孩子后,婆婆每月转2000元,备注“给宝宝买奶粉”,持续了两年,期间从没提过要还。这种日常性的、没有附加条件的转账,通常会被视为对小家庭的赠与,离婚时婆婆不能要求小李和丈夫还钱。不过要注意,如果父母在赠与后反悔,说“当初是借的”,但拿不出证据,法院也不会支持还款主张。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父母明确是“借款”,但只有子女一方知情。比如丈夫偷偷找父母借钱炒股,没告诉妻子,也没写借条。这种情况下,如果父母主张是借款,需要证明这笔钱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比如炒股收益用于家庭开支),否则可能被认定为丈夫的个人债务,由丈夫自己偿还。

三、父母婚后转账给子女算共同财产吗

父母婚后转账给子女,默认情况下算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子女一方”,就会成为子女的个人财产。这个“明确表示”是关键,需要有清晰的证据支持。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也就是说,婚后父母转账给子女,如果没有任何特殊说明,法律会默认这笔钱是给小两口的,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两人各分一半。

那如何“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呢?常见的方式有三种:一是书面赠与协议,明确写“本人XXX自愿将XX元赠与女儿YY(身份证号XXX)个人,与女婿ZZ无关,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最好由父母和子女签字,甚至进行公证;二是转账备注,比如在转账时直接写“只赠与儿子AA个人”,这种备注虽然简单,但也能作为重要证据;三是聊天记录或录音,比如父母在转账前和子女说“这钱是给你个人的,别告诉你配偶”,并且有聊天记录留存,也可能被法院采纳。

举个例子:小陈和妻子结婚5年后,小陈父亲因拆迁获得一笔补偿款,转了100万到小陈账户,转账备注“父亲赠与儿子小陈个人,用于小陈个人投资”。后来两人离婚,妻子主张这100万是共同财产,要求分割。但小陈拿出了转账备注和父亲的书面说明,法院最终认定这100万是小陈的个人财产,妻子无权分割。反之,如果小陈父亲转账时没有任何备注,也没说过只给小陈,那这100万就会被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妻子可以分走50万。

需要注意的是,日常小额、频繁的转账(比如父母每月给子女转几千元生活费),即使没有明确备注,也可能被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但如果是大额、一次性的转账,尤其是用于买房、买车等重大支出时,父母最好通过书面协议或备注明确赠与对象,避免后续纠纷。

总结来说,离婚时父母给的钱怎么判,核心在于区分“借款”还是“赠与”,以及赠与是否明确只归一方。无论是借款还是赠与,保留好相关证据(借条、转账备注、赠与协议等)都能大大减少争议。不过每个家庭的情况千差万别,证据效力、资金用途等细节都会影响最终判决。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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