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赠予婚前财产怎么算

2025-08-13 10:14:45 好佳顾问网 婚姻家庭 0阅读

在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往往是最容易产生争议的环节,尤其是涉及婚前财产的处理。很多人以为婚前财产永远是自己的,但如果婚后将婚前财产赠予了对方,离婚时这笔财产该怎么算?是还属于原所有人,还是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甚至完全归对方所有?今天我们就结合法律规定和实际案例,详细聊聊这个问题。

一、离婚赠予婚前财产怎么算

要弄清楚离婚时赠予的婚前财产怎么算,首先得明确两个核心概念:什么是“婚前财产”,以及“赠予”在法律上意味着什么。

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结婚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婚前买的房子、存的存款、买的车子等,只要能证明是婚前取得,原则上就归个人所有。

但如果婚后将婚前财产“赠予”了对方,情况就不一样了。法律上的“赠予”是一种赠与合同关系,需要赠与人(原财产所有人)和受赠人(对方)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简单说就是“我愿意给,你愿意要”。光有口头答应还不够,关键要看赠予的财产有没有实际履行交付或过户

举个常见的例子:小王婚前有50万元存款,婚后他对妻子说“这50万给你了”,并把钱转到了妻子的银行卡里。这种情况下,存款作为“动产”,一旦转入对方账户,就视为“交付完成”,赠予行为生效。离婚时,这50万元一般会被认定为妻子的个人财产,小王不能再主张要回。

再比如房产:小李婚前有一套全款房,房产证上只有自己的名字。婚后他和妻子签了一份《赠与协议》,约定“将这套房子赠给妻子”,但一直没去办过户手续。这种情况下,虽然有书面协议,但房产作为“不动产”,法律规定必须完成过户登记才算赠予履行完毕。离婚时,小李作为赠与人,有权撤销这份未履行的赠与协议,房子仍属于小李的婚前个人财产。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如果赠予时附加了条件,比如“只有我们一直在一起,这财产才归你”,但条件没写进书面协议,只是口头说的。这种“口头条件”很难被法院认可,因为法律要求赠予的条件必须明确、具体,最好有书面记录。所以,离婚时如果财产已经交付或过户,就算口头说过条件,也可能无法撤销赠予。

离婚赠予婚前财产怎么算(0)

二、婚前财产赠予后可以撤销吗

很多人在赠予婚前财产后可能会后悔,比如感情破裂时想把财产要回来,这种情况下“撤销赠予”能成功吗?这要分三种情况来看。

第一种:赠予没完成,随时能撤销。比如前面说的房产没过户、车子没交钥匙、存款没转账,哪怕签了赠与协议,只要没实际交付或过户,赠与人都有权“反悔”。《民法典》第658条明确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就是“任意撤销权”,简单说就是“东西还没给出去,想不给就不给”。

第二种:赠予完成了,但有法定理由也能撤销。如果财产已经交付或过户(比如存款转了、房子过户了),一般不能随便撤销,但《民法典》第663条规定了三种“法定撤销”情形:一是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比如家暴、虐待);二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比如明知赠与人重病却不管);三是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比如协议里写了“要共同赡养老人”,但对方没做到)。只要符合这三种情况,哪怕财产已经给了对方,赠与人也能起诉要求撤销赠予,要回财产。

第三种:这两种情况,给了就不能随便撤销。一是“公证过的赠与”,比如双方去公证处做了《赠与合同公证》,哪怕财产没过户,赠与人也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必须按协议履行;二是“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比如为了感谢对方照顾自己父母而赠予财产,或者扶贫、救灾等公益性质的赠与,这类赠予一旦承诺,就不能随便反悔。

举个真实案例:张先生婚前有一辆车,婚后为了哄妻子开心,去公证处做了赠与公证,约定“车子赠给妻子”,但一直没办过户。后来两人闹离婚,张先生想撤销赠予,法院判决:公证过的赠与不能任意撤销,张先生必须配合妻子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三、离婚时婚前财产赠予子女怎么处理

有些夫妻在离婚时,会商量把一方的婚前财产赠予子女(比如房子、存款留给孩子),这种情况该注意什么?离婚时这笔财产会不会被分割?

首先要明确:父母将婚前财产赠予子女,本质上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两码事。只要赠予合法有效,财产就会成为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夫妻双方都无权再主张分割。

但关键在于“赠予是否有效”,这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意思表示真实,即父母确实是自愿赠予,不是被胁迫、欺骗的;二是履行了交付或过户手续(动产交付、不动产过户)。如果只是口头说“财产给孩子”,或者签了协议但没实际给,父母随时可以反悔。

比如王女士婚前有一套房,离婚时和丈夫签了《离婚协议》,约定“房子赠给10岁的儿子,由王女士负责抚养”,但一直没办过户。后来王女士想卖掉房子再婚,丈夫反对,认为房子已经是儿子的。这种情况下,因为房子没过户,赠予没完成,王女士作为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予,房子仍属于她的婚前个人财产,她有权处分。

如果赠予已经完成,比如房子过户到了子女名下,情况就不同了。这时财产属于子女,父母作为监护人,只能为了子女的利益处分财产(比如孩子上学需要钱),不能随便卖掉或挪作他用。离婚时,不管哪一方抚养子女,都不能要求分割子女名下的这笔财产。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如果子女是未成年人,父母在赠予时最好明确“财产只归子女个人所有”,避免未来子女结婚后,这笔财产被认定为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在赠与协议里写清楚“本房产为赠与其子小明个人所有,与其配偶无关”,并办理公证,这样能最大限度保护子女的财产权益。

总结来说,离婚时婚前财产赠予的处理,核心在于“赠予是否成立”“是否履行”以及“是否存在撤销情形”。不同的财产类型(动产、不动产)、不同的赠予形式(口头、书面、公证),都会影响最终的结果。由于每个案件的细节不同,比如是否有协议、是否过户、是否存在法定撤销理由等,处理方式也会有差异。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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