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中,夫妻之间的经济关系有时会产生诸多问题,婚内起诉追讨过往生活费是否可行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将详细探讨这个问题以及相关的延伸内容,为大家解开疑惑。
一、婚内起诉追讨过往生活费有法律依据吗
婚内起诉追讨过往生活费是有一定法律依据的。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一方因各种原因如患病、失业、丧失劳动能力等导致生活困难,无法维持基本生活水平时,另一方有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
例如,妻子在婚姻期间因生育子女后身体出现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工作,而丈夫却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妻子的医疗费用和生活费用,导致妻子生活陷入困境。在这种情况下,妻子就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过往丈夫未支付的生活费。
不过,要成功追讨生活费,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主张权利的一方确实存在生活困难的情况,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失业证明等。另一方有能力履行扶养义务却拒不履行。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需求等因素来确定扶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二、婚内追讨生活费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关于婚内追讨生活费的诉讼时效,这是很多人在考虑起诉时会关心的问题。一般来说,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基于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具有持续性,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也就是说,只要夫妻关系仍然存在,一方就可以随时要求另一方支付生活费,不受三年诉讼时效的限制。这是因为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是基于婚姻关系而产生的法定义务,不同于一般的债权债务关系。只要婚姻关系存续,这种扶养义务就一直存在。
一旦夫妻双方离婚,那么追讨婚内生活费的权利就会受到诉讼时效的约束。从离婚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超过三年没有主张权利,对方就可能会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进行抗辩,此时主张权利的一方可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所以,如果打算在离婚后追讨婚内生活费,一定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婚内追讨生活费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在婚内起诉追讨生活费时,证据的提供至关重要。它直接关系到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需要提供证明双方婚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这是确定夫妻身份关系的基础,只有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才能主张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
要提供证明自己生活困难的证据。如果是因为患病导致生活困难,需要提供医院的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清单等,以证明自己因疾病需要大量的费用支出,影响了正常的生活。如果是失业导致的,需要提供失业证明、求职记录等,证明自己有就业意愿但暂时无法获得收入。
还需要提供对方有能力履行扶养义务的证据。比如对方的工资收入证明、银行流水、资产证明等,以证明对方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支付扶养费。同时,如果双方之间有关于生活费的沟通记录,如微信聊天记录、短信等,也可以作为证据提交,证明自己曾经向对方主张过生活费,但对方拒绝支付。
综上所述,婚内起诉追讨过往生活费有法律依据,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且要注意诉讼时效和证据提供等问题。在婚姻生活中,类似的夫妻财产和扶养问题还有很多,比如婚内财产的分割、扶养费的具体计算标准等。如果大家在这些方面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