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纠纷时有发生,了解此类纠纷的诉讼期限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下面将为大家详细介绍继承权纠纷诉讼期限以及相关的一些知识。
一、继承权纠纷诉讼期限是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继承权纠纷中,这意味着当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继承权被侵犯时,需要在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例如,当其他继承人擅自处分了本应属于全体继承人共有的遗产,某一继承人在得知这一情况后,就应当在三年内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二十年的最长诉讼时效是一种兜底性的规定,即使继承人一直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从权利实际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一般也不再提供保护。不过,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继承人因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无法及时主张权利,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延长诉讼时效。
需要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可能会因为某些法定事由而中断、中止。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比如,继承人向侵权人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等行为都可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例如,继承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行使权利时,诉讼时效可能会中止。

二、继承权纠纷诉讼期限过了怎么办
如果继承权纠纷的诉讼期限过了,并不意味着继承人就完全丧失了胜诉的可能。虽然法院不再以强制力保护权利人的胜诉权,但权利人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不会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也就是说,如果对方当事人没有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进行抗辩,法院仍然会对案件进行审理。
即使对方提出了诉讼时效抗辩,继承人也可以尝试通过一些方式来争取自己的权益。比如,如果存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形,但自己之前没有正确举证,此时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来证明。例如,曾经向对方主张过权利,但没有书面证据,现在可以寻找证人证言等证据来证明。继承人还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看是否能够达成和解协议。因为超过诉讼时效只是丧失了胜诉权,实体权利本身并没有消灭,对方如果愿意履行义务,继承人仍然可以获得相应的遗产份额。
在某些情况下,继承人可以考虑以其他法律关系来主张权利。例如,如果继承纠纷涉及到财产的不当得利问题,即使继承权纠纷的诉讼时效已过,也可以以不当得利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返还财产。但这种方式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来判断是否可行。
三、如何计算继承权纠纷诉讼期限的起算点
计算继承权纠纷诉讼期限的起算点关键在于确定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知道”是指继承人明确知晓自己的继承权被侵犯的事实以及具体的侵权人。比如,继承人收到了其他继承人擅自处分遗产的通知,或者亲眼目睹了遗产被不合理分配的情况,此时就可以认定其知道权利受到损害。
“应当知道”则是一种法律上的推定。即使继承人实际上可能并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但根据一般的社会经验和常理,他应该能够知道。例如,遗产被公开处分,在当地引起了一定的反响,而该继承人与相关情况存在一定的联系,按照常理他应该能够得知此事,那么就可以认定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
在一些复杂的情况下,确定起算点可能会存在争议。比如,遗产涉及到一些需要专业知识才能判断是否被侵权的情况,或者存在信息传递不及时等问题。此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结合具体的证据来确定起算点。例如,对于一些涉及知识产权等复杂遗产的继承纠纷,可能需要专业的鉴定机构来确定权利是否受到损害以及何时受到损害。同时,在判断起算点时,还需要考虑继承人是否存在合理的不知情理由。如果继承人是因为他人的故意隐瞒等原因而不知道权利受到损害,那么起算点的确定可能会有所不同。
综上所述,了解继承权纠纷诉讼期限以及相关的计算、应对方法对于继承人维护自身权益非常重要。在实际生活中,可能还会遇到诸如继承人放弃继承后又反悔引发的诉讼期限问题、多份遗嘱导致的继承权纠纷诉讼期限问题等。如果您在继承权纠纷方面存在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