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在婚姻习俗中是一个常见的话题,而彩礼返还的情况也备受关注。什么情况下彩礼会返三倍更是大家好奇的点。接下来我们就详细探讨这个问题以及相关的一些情况。
一、什么情况彩礼返三倍
在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中,并没有明确提及彩礼返三倍的具体情形。通常,关于彩礼返还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但这些规定中都是正常的返还彩礼,而非三倍返还。
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能会出现类似三倍返还的约定。比如双方在婚前签订了协议,明确约定如果一方出现特定的违约行为,如悔婚、出轨等严重违背婚姻道德和约定的情况,收受彩礼的一方需要返还三倍彩礼。这种协议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前提下,是有可能被法院认可的。例如,甲和乙准备结婚,乙家收受了甲家的彩礼,双方签订协议,若乙在婚前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而导致婚姻无法进行,乙家需返还三倍彩礼。之后乙确实出现了这种情况,甲就可以依据协议要求乙家返还三倍彩礼。
如果存在欺诈行为,比如收受彩礼的一方以结婚为幌子,骗取高额彩礼后消失不见,这种行为可能构成诈骗犯罪。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除了要追究诈骗者的刑事责任外,法院在判决返还财物时,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要求返还多倍的财物以弥补受害者的损失,但这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彩礼返三倍”,而是对诈骗行为的一种惩处和对受害者的赔偿。

二、彩礼返还的比例一般是多少
彩礼返还比例并没有固定的统一标准,而是要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来确定。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未共同生活,一般情况下,收受彩礼的一方应全额返还彩礼。例如,小张和小李经人介绍相识,小张按照当地习俗给了小李家10万元彩礼,之后两人因性格不合分手,且并未共同生活过,这种情况下小李家通常要全额返还10万元彩礼。
当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且以离婚为条件请求返还彩礼时,返还比例会受到多种因素影响。比如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如果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可能返还比例会相对较高。假设小王和小赵结婚后仅共同生活了3个月就离婚,小王婚前给了小赵8万元彩礼,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小赵返还60% - 80%的彩礼。
彩礼的使用情况也会影响返还比例。如果彩礼中的一部分已经用于双方的共同生活开销,如购买结婚用品、举办婚礼等,那么在计算返还数额时会相应扣除这部分费用。例如,小陈给了小吴5万元彩礼,其中2万元用于购买结婚用的家电等物品且这些物品在离婚时归小吴所有,那么在确定返还数额时会考虑这2万元的使用情况,可能判决小吴返还剩余部分的一定比例。同时,双方的过错程度也是一个考量因素,如果一方存在重大过错导致离婚,如出轨、家庭暴力等,在确定返还比例时可能会倾向于无过错方,过错方可能需要返还更高比例的彩礼。
三、哪些物品不算是彩礼需要返还
在实际生活中,并不是所有与结婚相关的财物给付都属于彩礼范畴需要返还。恋爱期间的日常赠与不属于彩礼。比如在情人节、生日等特殊日子,一方送给另一方的鲜花、巧克力、小饰品等,这些是基于双方的感情表达和日常交往而给予的,具有一般性的赠与性质,不应该作为彩礼要求返还。例如,在恋爱期间,男方经常给女方送一些价值不高的化妆品、小玩偶等,这些物品在双方分手或离婚时,男方不能要求女方返还。
双方在筹备婚礼过程中,一方为另一方支付的一些必要开支也不属于彩礼。比如为了举办婚礼,男方为女方支付的婚纱照拍摄费用、婚礼当天的化妆费用等。这些费用是为了共同的婚礼筹备而支出的,是为了实现双方共同的结婚目的,并非单纯的彩礼给付。假设男方支付了5000元用于拍摄婚纱照,这5000元是为了婚礼整体筹备,不属于彩礼范畴,在后续的纠纷中不应要求女方返还。
双方在交往过程中互相宴请、旅游等花费也不算是彩礼。例如,双方一起去旅游,男方承担了旅游费用,这是双方共同享受旅游的过程,属于正常的生活消费支出,不能作为彩礼要求返还。一些具有纪念意义的传家宝等物品,如果是一方长辈出于表达喜爱和祝福而赠与另一方的,也不属于彩礼。比如男方的奶奶将自己的一枚祖传戒指送给女方,这枚戒指更多的是一种情感寄托和家族传承的象征,而不是彩礼性质的财物,一般情况下不需要返还。
综上所述,关于彩礼返三倍在法律上并没有普遍适用的规定,通常是基于双方的特殊约定或存在欺诈等特殊情况。彩礼返还比例要根据多种因素确定,而有些物品也不属于彩礼范畴无需返还。在实际生活中,彩礼问题往往复杂多样,比如彩礼的具体数额认定、返还的时间节点等都可能引发纠纷。如果您在彩礼相关问题上存在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