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离婚事宜时,离婚协议书是一份至关重要的文件,它详细规定了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关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诸多方面的协商结果。许多人在写好离婚协议书后,会困惑这份协议究竟该交给谁。接下来,我们就来详细探讨这个问题以及相关的一些重要内容。
一、离婚协议书写完了交给谁
离婚协议书书写完成后,首先夫妻双方各自要留存一份。这是因为离婚协议书是双方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文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各自留存便于随时查阅协议内容,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需要携带离婚协议书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此时,要将离婚协议书提交给婚姻登记机关。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协议是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否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等。只有经过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才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如果是通过诉讼离婚,离婚协议书一般不需要交给法院。因为诉讼离婚是由法院依据法律和事实进行判决,离婚协议书在诉讼中通常仅作为双方曾经协商的一个参考,而不是作为法院判决的主要依据。但在某些情况下,比如双方在诉讼过程中又达成了新的和解协议,也可以将类似的协议提交给法院,由法院进行审查和确认。

二、离婚协议书交给婚姻登记机关后还有效吗
离婚协议书交给婚姻登记机关后是有效的,但有一定的前提条件。离婚协议书是附条件生效的协议,其生效条件就是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当夫妻双方将离婚协议书提交给婚姻登记机关,并且经过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证后,离婚协议书就开始生效。
生效后的离婚协议书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例如,如果协议中约定了财产分割的方式,一方就应当按照约定将相应的财产交付给另一方。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
但是,如果离婚协议书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受欺诈、胁迫的一方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一旦协议被撤销,就自始无效。如果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该协议的相关条款也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三、离婚协议书可以修改吗
离婚协议书在不同阶段有不同的修改规则。在双方还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前,离婚协议书还未生效,此时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对协议书进行修改。因为在这个阶段,协议只是双方初步达成的一个意向,还没有产生法律效力,只要双方都同意,就可以对协议的内容进行调整和变更。
如果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书已经生效,此时要修改协议就比较复杂。如果是对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进行变更,需要双方再次协商一致,并签订新的补充协议。新的补充协议同样需要符合法律规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
如果双方无法就修改协议达成一致,一方想要变更协议内容,只能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例如,如果一方认为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可以向法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该协议。但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严格审查是否存在法定的可变更或撤销情形,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法院才会支持当事人的请求。
关于离婚协议书交给谁、是否有效以及能否修改等问题,都与离婚的具体方式和程序密切相关。在实际操作中,可能还会遇到如离婚协议书丢失怎么办、离婚后发现对方隐瞒财产如何处理等相关问题。如果您在离婚过程中对这些问题存在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