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抚养权问题一直是离婚纠纷中备受关注的焦点,很多人在抚养权判决之后,由于各种原因又萌生出想要再次争取抚养权的想法。那么孩子抚养权判决之后是否可以再要回呢?接下来我们就详细探讨这个问题,同时还会拓展相关的知识,为大家解惑。
一、孩子抚养权判决之后是否可以再要回
孩子抚养权判决之后是可以再要回的,在法律上这种情况被称为抚养权的变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如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比如一方在判决后患上了重大疾病,无法再像以前一样照顾孩子的生活起居、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那么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例如,一方经常打骂孩子,或者对孩子的生活和学习完全不管不顾,导致孩子出现心理问题等,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在尊重孩子意愿的情况下,如果另一方具备抚养条件,也可以变更抚养权。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这是一个兜底条款,比如原来抚养孩子的一方家庭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不再适合孩子成长等情况。变更抚养权可以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

二、变更孩子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
如果想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就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求。关于对方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变化的证据。例如,对方失业的证明材料,这可以证明其经济状况恶化,可能无法继续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对方患有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以此说明其身体状况不适合继续抚养孩子。有关对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行为的证据也很关键。比如,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如果对方有打骂孩子等虐待行为,报警后会有相应的记录;证人证言,邻居、老师等了解情况的人可以证明对方对孩子的态度和行为。孩子表达意愿的证据也不容忽视。如果孩子年满十周岁,其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的书面声明或者视频资料等都可以作为证据。同时,自己一方抚养条件优越的证据也必不可少,像自己的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等,证明自己有能力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学习条件。收集这些证据要注意合法性和关联性,以确保在诉讼中能够被法院采纳。
三、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流程是怎样的
变更孩子抚养权一般有协商和诉讼两种流程。如果双方能够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签订变更抚养权的协议。在协议中要明确抚养权的归属、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金额、探视权的行使等内容。协议签订后,双方按照协议执行即可。但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就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来变更抚养权。需要准备好起诉状,在起诉状中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即要求变更抚养权)、事实和理由(说明为什么要变更抚养权)等内容。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法院在受理后会进行立案。立案后,法院会安排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双方需要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法官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来判断是否支持变更抚养权的请求。法院会根据审理结果作出判决。如果判决变更抚养权,那么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就可以按照判决来行使对孩子的抚养权。整个诉讼过程可能会比较复杂和漫长,需要当事人做好充分的准备。
综上所述,孩子抚养权判决之后是可以再要回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遵循相应的流程。在实际生活中,还可能会遇到比如抚养权变更后户口迁移问题、抚养费金额调整问题等。如果大家在孩子抚养权相关问题上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