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过程中,劳动者的权益受到劳动法的严格保护。当出现劳动者死亡的情况时,其家属必然关心赔偿问题。了解劳动法中关于死亡赔偿的相关规定,对于维护家属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下面我们就来详细探讨这一问题。
一、劳动法死亡如何赔偿
在劳动法范畴内,劳动者死亡赔偿主要分为因工死亡和非因工死亡两种情况。
因工死亡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患职业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等情形导致的死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其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非因工死亡是指在工作时间之外或与工作无关的情况下发生的死亡。对于非因工死亡,企业需支付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救济金和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一般来说,丧葬补助费为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一次性救济金根据供养直系亲属人数确定,供养一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供养二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供养三人或三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则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和物价情况给予一定金额的补助。

二、劳动法死亡赔偿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如果是因工死亡赔偿申请,首先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会在15日内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认定为工伤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对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赔偿。如果是非因工死亡赔偿申请,家属需向企业提出申请,企业根据当地规定进行审核和支付。在整个申请过程中,家属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医院诊断证明、死亡证明等,以确保申请的顺利进行。
三、劳动法死亡赔偿与民事侵权赔偿能否兼得
在实际生活中,可能会出现劳动者死亡既符合劳动法规定的赔偿情形,又存在民事侵权行为的情况。例如,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因第三人的侵权行为导致死亡,此时就涉及到劳动法死亡赔偿与民事侵权赔偿能否兼得的问题。
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两者兼得。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一些赔偿项目,如医疗费、误工费等,通常采用补充赔偿原则,即先由侵权人进行赔偿,不足部分再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补足。而对于一些具有人身属性的赔偿项目,如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一般可以兼得。
以交通事故导致的因工死亡为例,家属可以向侵权人主张民事侵权赔偿,要求其承担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同时,家属也可以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不过,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家属需要注意不同赔偿途径的申请条件和程序,避免出现重复申请或遗漏申请的情况。并且,不同地区的司法实践可能存在一定差异,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最好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综上所述,劳动法中死亡赔偿问题涉及多种情形和复杂的规定。无论是赔偿的标准、申请流程,还是与民事侵权赔偿的关系,都需要家属仔细了解和处理。例如,不同地区的赔偿标准可能有所不同,申请过程中证据的收集和保存也至关重要。如果您在遇到类似问题时存在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