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债务的分担问题在婚姻生活中至关重要,它不仅关系到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还可能对家庭的稳定产生影响。《民法典》对此有着明确的规定,下面我们将详细探讨夫妻债务的分担规则。
一、民法典中夫妻债务该如何去分担
《民法典》对于夫妻债务的分担有明确且细致的规定。要区分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例如,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房屋,这就是典型的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有偿还的义务。又如,一方为家庭购买日常生活用品所产生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比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借贷用于个人投资且收益未用于家庭生活,这种情况下该债务通常认定为个人债务,由借贷一方独自承担。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是关键。法院会综合考虑债务的用途、金额大小、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如果债权人主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这就要求债权人在出借款项时,尽量让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确认,以保障自己的债权。对于夫妻双方来说,要明确各自的债务责任,避免因一方的不当行为导致另一方承担不必要的债务。

二、夫妻共同债务分担后一方无力偿还怎么办
当夫妻共同债务分担后,一方无力偿还时,情况会变得较为复杂。另一方仍然需要对全部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因为夫妻共同债务对外是连带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夫妻中的任何一方偿还全部债务。即使夫妻双方内部对债务分担有约定,也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
比如,夫妻协议约定某笔共同债务由一方承担 60%,另一方承担 40%,但当承担 40%的一方无力偿还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承担 60%的一方偿还全部债务。承担了全部债务的一方有权向无力偿还的一方进行追偿。不过,这种追偿可能会面临一些困难。如果无力偿还的一方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追偿可能无法实现。
在这种情况下,承担全部债务的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无力偿还一方的财产。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但如果无力偿还一方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可能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其有财产可供执行时,再恢复执行。同时,承担全部债务的一方也可以与债权人协商,看是否可以达成新的还款协议,如延长还款期限、减少还款金额等。
夫妻双方在债务分担时,应当充分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合理确定分担比例。如果一方经济状况较差,另一方可以适当多承担一些债务,以避免出现一方无力偿还的情况。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也应该相互理解和支持,共同应对债务问题。
三、如何避免夫妻一方恶意制造债务
为了避免夫妻一方恶意制造债务,首先要加强对夫妻财产和债务的管理。夫妻双方可以建立共同的财产账户,对家庭的收支情况进行明确记录。对于大额的支出和借贷,双方应当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并共同签字确认。例如,在购买房产、车辆等重大资产时,双方都要参与决策过程,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要注意保存相关的证据。如果一方发现另一方有异常的借贷行为,应当及时询问并要求提供相关的凭证。比如,要求对方提供借款合同、转账记录等。同时,夫妻双方可以在婚前或者婚后签订财产协议,对夫妻财产的归属和债务的承担进行明确约定。这样在发生纠纷时,可以依据协议来处理。
从法律层面来看,债权人在出借款项时,也应当尽到谨慎注意义务。如果债权人知道夫妻双方有财产协议,并且明确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的,应当要求债务人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对于明显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借款,债权人应当要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当发现一方可能存在恶意制造债务的情况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防止财产被转移。
夫妻双方应当相互信任,但也不能忽视对自身权益的保护。要及时关注家庭的财务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如果遇到无法协商解决的纠纷,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民法典》对夫妻债务的分担有明确规定,我们要准确区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合理分担债务。同时,要注意应对夫妻共同债务分担后一方无力偿还的情况,以及避免夫妻一方恶意制造债务。在实际生活中,可能还会遇到夫妻债务分担与财产分割的冲突、债务清偿顺序等问题。如果您在夫妻债务方面有任何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