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在当今社会越来越常见,然而其中关于婚姻无效的规定较为复杂,涉及不同国家的法律和国际条约。了解这些规定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下面我们就来详细探讨涉外婚姻无效的相关规定。
一、涉外婚姻无效都有哪一些规定
涉外婚姻无效的规定涉及多方面因素。从适用法律角度来看,我国《民法典》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
就无效情形而言,和国内婚姻类似,重婚的涉外婚姻无效。即一方在已经有合法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又与他人在国外或国内缔结的婚姻无效。比如中国公民甲在中国已有合法妻子,却在国外又与乙登记结婚,该婚姻在中国和国外相关法律下都可能被认定无效。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涉外婚姻也无效。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的,不管是在国内结婚还是在国外结婚,只要适用我国法律认定,都属于无效婚姻。例如表兄妹之间在国外结婚,若依据中国法律,该婚姻就是无效的。
未到法定婚龄的涉外婚姻同样无效。不同国家法定婚龄不同,我国法律规定,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如果中国公民在国外结婚时未达到我国法定婚龄,回国后该婚姻可能被认定无效。

二、涉外婚姻无效如何申请认定
当涉及涉外婚姻无效申请认定时,首先要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来说,在我国,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申请时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婚姻缔结证明,如结婚证等,证明婚姻关系的存在;还需要提供能证明婚姻无效情形的证据,如证明重婚的前一婚姻的结婚证、证明有禁止结婚亲属关系的亲属关系证明等。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等也是必不可少的。
在申请过程中,法院会根据适用的法律进行审查。如果适用我国法律,法院会依据《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判断婚姻是否无效。若涉及外国法律,法院可能会通过国际司法协助等方式查明外国法律的具体规定。整个过程可能会比较复杂,因为要考虑不同国家法律的差异和衔接。例如,在某些国家可能存在一些特殊的婚姻无效情形,在我国法律中并未明确规定,这就需要法院综合判断。
三、涉外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涉外婚姻被认定无效后,会产生一系列法律后果。在财产方面,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由于婚姻无效,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所以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例如中国公民甲和外国公民乙的涉外婚姻被认定无效,他们在同居期间购买的房产,若双方无法协商分割,法院会考虑双方的出资情况、对财产的贡献等因素进行判决。
在子女抚养问题上,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所以即使涉外婚姻无效,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依然存在。比如甲和乙的涉外婚姻无效,但他们所生子女的抚养问题,双方都要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在身份关系上,婚姻无效意味着双方自始不具有夫妻身份。双方不能以夫妻名义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等权利。例如甲在婚姻无效后去世,乙不能以配偶身份继承甲的遗产。而且在一些涉及身份关系的事务中,如移民、社会福利等方面,也会因为婚姻无效而受到影响。比如乙原本可能因为和甲的婚姻关系申请移民,但婚姻无效后,其移民申请可能会受到阻碍。
综上所述,涉外婚姻无效的规定涉及适用法律、无效情形、申请认定及法律后果等多个方面。在实际生活中,可能还会遇到涉外婚姻无效的法律适用冲突如何解决、涉外婚姻无效后债务如何处理等问题。如果您在涉外婚姻方面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