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是受到法律特殊保护的婚姻关系,这体现了国家对军人职业的尊崇和对军人家庭的关怀。了解军婚的法律保护,对于维护军人及其配偶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接下来,我们将详细探讨军婚在法律层面所享有的特殊保护。
一、军婚有什么法律保护
我国法律对军婚给予了多方面的保护。在离婚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一规定限制了非军人一方的离婚自由,体现了对军婚的特殊保护。所谓重大过错,一般是指军人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情形。如果军人一方存在这些重大过错,非军人一方可以在不经过军人同意的情况下提起离婚诉讼。
在刑事法律中,也有对军婚的保护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这一规定旨在打击破坏军婚的行为,维护军人的婚姻家庭稳定。
在一些涉及军人婚姻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上,司法实践中也会适当考虑军人的特殊情况和需求,给予一定的倾斜和照顾。比如在财产分割时,会考虑军人的服役年限、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在子女抚养方面,如果军人有抚养意愿且具备抚养条件,也会在判决时予以适当考虑。

二、破坏军婚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破坏军婚的认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犯罪主体方面,可以是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既可以是男性,也可以是女性;既可以是现役军人,也可以是非现役军人。在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是故意的,即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如果行为人确实不知道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不构成破坏军婚罪。
在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所谓同居,是指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在一定时期内公开或者秘密地姘居且共同生活在一起的行为。它以两性关系为基础,同时还具有一定程度上的经济关系或者其他某些方面的特殊关系。而结婚,则是指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结婚不仅包括法律上的结婚,也包括事实上的结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一些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一般不认定为破坏军婚罪。比如偶尔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发生通奸行为,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通常不以犯罪论处。但这种行为也是违反道德规范的,可能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
三、军婚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军婚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既要遵循一般的财产分割原则,又要考虑军人的特殊情况。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与普通婚姻相同。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但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归军人一方所有。
对于涉及军人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例如,军人甲入伍时20岁,发放的复员费为50万元,夫妻婚姻关系存续了10年。那么年平均值为50万÷(70 - 20) = 1万元,夫妻共同财产部分为1万×10 = 10万元。
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军婚,如果军人一方没有重大过错,在财产分割上可能会适当考虑军人的特殊贡献和实际情况。同时,如果双方对财产分割有约定的,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应当按照约定处理。
综上所述,军婚在法律上从离婚限制、刑事保护、财产分割等多个方面都受到特殊保护。无论是破坏军婚的认定还是军婚离婚财产的分割,都有其特殊的规定和处理方式。在实际生活中,可能还会遇到军人婚姻中的债务承担、军人配偶权益保障等更多相关问题。如果您在军婚相关法律问题上存在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