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走向终结时,离婚财产的总计是一个备受关注且复杂的问题,它关系到夫妻双方未来的经济状况和生活质量。这不仅涉及到各种财产的明确划分,还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平原则。相信您对这个问题也充满了疑惑和关切,那就让我们一起深入探讨。
一、离婚财产怎么总计
离婚财产的总计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包括婚姻存续期间双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等。
在确定共同财产范围后,需要对这些财产进行评估。对于房产、车辆等重大资产,可能需要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对于存款、股票等金融资产,可以通过银行流水、证券账户等进行核算。
对于夫妻双方各自名下的债务,也要进行梳理和明确。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例如,夫妻一方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通常被认定为共同债务;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并且其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则可能被认定为个人债务。
另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在分割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1. 男女平等原则。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权利,对于共同财产应平等分割。
2. 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如果有未成年子女,要考虑子女的生活和教育需求,保障子女的利益。同时,在分割财产时,适当照顾女方的权益。
3. 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对于生产工具、经营场所等,应根据实际情况,分给能更好发挥其作用的一方,以利于生产经营的继续和发展。对于生活用品,如家具、家电等,要考虑双方的实际需要和使用情况,进行合理分配,方便生活。
4. 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原则。夫妻分割财产时,不能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比如,不能分割属于国家、集体的财产,也不能通过离婚分割财产来逃避债务。
三、离婚财产分割的常见争议及解决
1. 对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的界定存在争议。有些人在婚前购买了房产,但婚后可能存在共同还贷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需要明确婚前财产部分和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的归属。
解决方法通常是根据购房合同、出资证明、还款记录等证据来确定各自的份额。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通过诉讼由法院进行裁决。
2. 夫妻一方隐匿、转移财产。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为了防范这种情况,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应当对家庭财产有一定的了解和掌握。一旦发现有隐匿、转移财产的迹象,要及时收集证据,如银行流水、财产转移记录等。在诉讼中,法院会根据证据情况,对有过错的一方进行少分或不分财产的处理。
总之,离婚财产的总计和分割是一个复杂且重要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并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处理。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