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离婚已不再是一个讳莫如深的话题,越来越多的夫妻选择以和平的方式结束婚姻关系,也就是自愿离婚。而在自愿离婚的过程中,财产分割往往是双方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一份清晰、详尽的财产清单,不仅能为财产分割提供明确的依据,避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还能让整个离婚过程更加顺畅、高效。那么,自愿离婚财产清单究竟该怎么列?又有哪些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呢?下面我们就来详细探讨。
一、自愿离婚财产清单怎么列
自愿离婚财产清单的列制,目的是将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拥有的全部共同财产以及各自的个人财产清晰、准确地呈现出来,为后续的协商分割或法律裁决提供基础。在清单的开头,建议注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以及结婚登记日期、自愿离婚的意愿声明等,这能让清单的主体和背景更加明确。
接下来是财产清单的核心部分,即财产的具体罗列。这部分需要尽可能详细,避免模糊不清或遗漏。可以按照财产的性质和类型进行分类列举,常见的分类方式有:不动产,如房产,需注明房产的具体坐落位置(精确到门牌号)、房屋产权证号、建筑面积、房屋所有权人(是夫妻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或是一方婚前财产但婚后有还贷等情况)、目前的使用状况(自住、出租、空置等)以及房产的市场价值(可以是双方协商一致的估价,也可以是近期的评估报告价值);动产方面,车辆是重要一项,需写明车辆品牌型号、车牌号、车辆识别代号(VIN码)、登记日期、所有权人、当前行驶里程数以及双方协商的价值,同时还要注明车辆的贷款情况(如有)。
银行存款也是财产清单中不可或缺的一项,应列出双方名下所有的银行账户信息,包括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截至某个特定日期(建议选择双方都认可的日期,如协议签订前一日)的存款余额。对于股票、基金、债券等有价证券,需写明证券名称、代码、持有数量、当前市值(以某个约定日期的收盘价为准)以及对应的证券公司名称和资金账户信息。还有贵重物品,如黄金首饰、珠宝玉器、名表、高档家具家电等,应逐项列明物品名称、品牌型号(如有)、购买时间、购买价格、当前估算价值以及现在由谁实际占有。
除了上述常见财产,还可能涉及到知识产权收益(如已取得的稿费、专利转让费等)、股权(需注明公司名称、持股比例、股权价值评估情况等)、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以及双方各自名下的个人财产(需提供证据证明其为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后约定为个人财产)。对于每一项财产,最好能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单、证券账户对账单、购物发票等,以增强清单的可信度和证明力。
二、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内容
在列制自愿离婚财产清单之前,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至关重要的,这直接关系到哪些财产需要列入清单进行分割。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首先是工资、奖金、劳务报酬,这是夫妻双方在日常工作中通过劳动所获得的收入,无论是一方的还是双方的,都属于共同财产。其次是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比如夫妻一方或双方共同经营公司、个体工商户所获得的利润,或者购买股票、基金、房产等进行投资所产生的增值和收益,都应纳入共同财产的范畴。知识产权的收益也是重要组成部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一方在婚内创作的作品,在离婚后才获得的稿费,如果在婚内已经与出版社签订了出版合同并明确了稿费金额,那么这笔稿费仍属于共同财产。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原则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则为该方的个人财产。另外,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以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具有平等的处理权,在离婚时应依法进行分割。在实际生活中,有些夫妻可能会对财产的归属有书面约定,即夫妻财产约定协议,这种情况下,财产的归属应按照双方的约定来确定,约定优先于法定。
三、列离婚财产清单需要注意什么
列制离婚财产清单是一项细致且重要的工作,稍有疏忽就可能为后续的财产分割带来麻烦。因此,在列清单的过程中有几个方面需要特别注意。
要秉持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隐瞒、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如果在清单列制或后续分割过程中发现一方有上述行为,在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双方都应如实申报自己所知道的全部财产情况。
财产清单的内容要尽可能详细、准确。对于财产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价值、存放地点、取得时间、产权证明等信息,都应一一列明,避免使用模糊不清的词语。例如,对于房产,不能只写“某处房产一套”,而应写明具体地址、产权证号等;对于银行存款,不仅要写清余额,还要注明账号和开户行,以便核查。如果财产价值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考虑共同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以评估价作为分割的参考依据。
另外,要注意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在清单中,应分别列明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避免混淆。对于个人财产,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加以证明,如婚前购买房产的购房合同、付款凭证,婚前存款的银行流水记录等。清单最好一式两份,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并注明清单制作的日期。在签署前,双方都应仔细核对清单内容,确保无误后再签字。如果在财产分割过程中,双方对清单内容有异议,应及时沟通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总之,自愿离婚财产清单的列制是离婚过程中非常关键的一步,它直接关系到双方的财产权益能否得到公平合理的保障。在列清单时,要做到全面、细致、准确、诚信,并明确区分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如果在财产梳理或分割协商过程中遇到复杂问题或产生争议,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以确保离婚过程的顺利进行和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