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不少夫妻在离婚过程中会遇到财产处理的难题,尤其是当一方在离婚前突然出现“捐赠”财产的行为时,很容易引发争议。比如有人发现配偶在提出离婚前,悄悄把家里的存款“捐”给了亲戚,或者把房产“赠”给了朋友,这种情况下,这笔“捐赠”到底算不算数?能不能追回?今天我们就结合法律规定和实际案例,聊聊离婚前捐赠财产的那些事。
一、离婚前捐赠财产怎么处理
离婚前的财产捐赠行为是否有效,关键要看两点:一是捐赠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二是捐赠行为是否存在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
如果捐赠的是个人财产,比如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婚前存款,或者婚后通过遗嘱、赠与合同明确只归自己的财产,这类财产属于个人所有,所有人有权自行决定捐赠,配偶无权干涉,捐赠行为通常是有效的。比如丈夫婚前有一辆车,离婚前他自愿捐赠给慈善机构,只要手续合法,妻子不能要求撤销。
但如果捐赠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情况就复杂了。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共同财产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决定。如果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将大额共同财产捐赠给他人,这种行为就可能侵犯另一方的财产权益。比如夫妻俩婚后共同攒了50万元存款,妻子在离婚前偷偷将30万元“捐赠”给弟弟,却没有和丈夫商量,这种情况下,丈夫可以主张捐赠行为无效,要求追回财产。
也有例外情况。如果捐赠是出于公益目的,比如捐赠给红十字会、贫困山区学校等,且捐赠金额合理,没有明显损害夫妻共同财产权益,法院可能会认定捐赠有效。但如果捐赠对象是配偶的亲友,且金额巨大,又没有合理的捐赠理由(比如受赠方并非急需帮助),很可能被认定为以逃避财产分割为目的的恶意转移,这种情况下,捐赠行为会被撤销,财产仍需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二、离婚前恶意转移财产的认定标准
很多人关心:怎么判断对方的“捐赠”是不是恶意转移财产?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恶意转移”定义,但司法实践中,通常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判断:
一看时间节点。如果捐赠行为发生在夫妻感情破裂、正在协商离婚,或者一方已经提出离婚诉讼之后,就可能被怀疑是“临时起意”转移财产。比如夫妻俩从2023年10月开始分居闹离婚,2024年1月丈夫突然将共同存款捐赠给妹妹,这个时间点就很敏感,容易被认定为恶意。
二看主观意图。重点看捐赠方是否有“逃避财产分割”的故意。这可以通过双方的聊天记录、邮件、转账备注等证据判断。比如妻子在和闺蜜的聊天中提到“先把钱捐给我妈,离婚时他分不到”,这种明确的表述就足以证明主观恶意。
三看行为方式。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往往具有“无偿性”或“不合理低价”的特点。比如把价值100万元的房产“捐赠”给弟弟,却没有收取任何费用,或者只象征性收1元钱;又或者捐赠给与自己关系密切的人(如父母、兄弟姐妹、情人等),而不是无关联的公益组织。
四看实际后果。如果捐赠行为导致夫妻共同财产明显减少,影响了另一方应分得的财产份额,就可能被认定为恶意转移。比如夫妻俩共同财产总共80万元,一方捐赠了60万元,导致另一方只能分到10万元,这种情况显然损害了另一方的权益。
举个真实案例:张先生和刘女士离婚时,刘女士发现张先生在离婚前3个月,将夫妻共同的20万元存款“捐赠”给了他的母亲,声称是“赡养费”。但张先生的母亲有退休金,并不需要这笔钱,且张先生无法提供母亲需要大额赡养的证据。法院最终认定,张先生的捐赠行为属于恶意转移财产,判决撤销捐赠,20万元作为共同财产重新分割。
三、离婚时发现对方擅自捐赠财产如何维权
如果在离婚时发现对方擅自捐赠了夫妻共同财产,不用慌,法律赋予了受害者维权的途径,关键是要做好以下几步:
第一步:收集证据,固定事实。首先要找到对方捐赠财产的证据,比如银行转账记录(明确转账时间、金额、收款方)、捐赠协议(如果有书面协议)、对方与受赠人的沟通记录(微信、短信、邮件等,证明捐赠的原因和意图)、受赠人的基本情况(是否为亲友、是否有实际困难等)。证据越详细,维权越有利。比如李女士发现丈夫捐赠财产后,不仅打印了银行流水,还找到了丈夫和其妹妹的聊天记录,里面提到“这笔钱先放你那,等离婚后我再拿回来”,这些证据直接证明了恶意转移的意图。
第二步:向法院申请撤销捐赠行为。根据《民法典》第538条,债务人以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在离婚案件中,夫妻一方擅自捐赠共同财产,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另一方可以视为“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撤销捐赠。需要注意的是,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1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超过期限就无法申请了。
第三步:主张过错方少分或不分财产。如果法院认定对方的捐赠行为属于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1092条,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对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比如上述张先生的案例,法院不仅撤销了捐赠,还因为他恶意转移财产,判决他只能分得30%的共同财产,刘女士分得70%。
如果离婚后才发现对方在离婚前有擅自捐赠财产的行为,只要在发现之日起3年内,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离婚前的财产捐赠行为并非都有效,关键要看财产性质和是否存在恶意转移。如果遇到对方擅自捐赠共同财产的情况,一定要及时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