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往往伴随着财产分割的约定,但现实中,不少人在拿到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后,却遭遇对方拒不履行财产分割义务的情况。房子不过户、存款不支付、股票不划转……这些问题不仅让离婚后的生活陷入僵局,更可能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损。那么,究竟该怎么执行已离婚的财产?遇到对方耍赖又该如何应对?下面我们结合法律规定和实际案例,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怎么执行已离婚的财产
执行已离婚的财产,首先要明确财产分割的“依据”是什么——是双方签字的离婚协议,还是法院出具的判决书、调解书?不同的依据,执行方式大不相同。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财产分割方案(比如房产归一方、存款如何分配等),但对方事后反悔不履行,这时候直接拿着离婚协议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是行不通的。因为离婚协议本质是民事合同,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这种情况下,需要先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离婚协议的效力,并判决对方履行协议义务。拿到法院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后,再以这份法律文书为依据,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是诉讼离婚,法院已经对财产分割作出了判决书或调解书,比如明确“登记在男方名下的XX房产归女方所有,男方应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配合办理过户手续”“男方需向女方支付补偿款50万元,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等,这时候对方不履行,就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不需要再单独起诉,因为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本身就具有强制执行力。
申请强制执行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一般包括:强制执行申请书(写明申请执行的事项、金额、依据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生效的法律文书(判决书/调解书原件或经核对无异的复印件)、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比如对方的银行账号、房产地址、车辆信息等,有线索能大大提高执行效率)。材料准备好后,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交申请。
法院受理后,会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常见的有: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股票、基金等财产;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房产、车辆;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还可能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老赖”名单)等措施,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面临刑事处罚。比如北京的一起案例中,男方在离婚判决生效后拒不支付女方100万元补偿款,女方申请执行后,法院查询到男方名下有一辆豪车,依法扣押并拍卖,最终用拍卖款清偿了债务。

二、离婚财产执行中对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本来说好房子归我,结果离婚前他偷偷把房子卖了!”“存款明明有80万,离婚时他说只剩10万,剩下的钱去哪了?”在离婚财产执行中,最让人头疼的问题之一,就是对方恶意转移财产。这种行为不仅会导致执行困难,更直接侵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应对?
首先要明确:离婚前后转移、隐匿、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是法律明确禁止的,转移方要承担不利后果。根据《民法典》第1092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具体操作上,要分两步走:第一步是“固定证据”。发现对方可能转移财产后,要及时收集线索,比如对方的银行转账记录(尤其是大额、频繁的转账,特别是转给父母、兄弟姐妹等近亲属的)、房产过户记录(是否在离婚前低价卖给他人)、二手车交易合同(车辆是否被变卖)、隐匿的银行卡或理财账户信息等。如果自己难以获取这些证据,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委托律师持调查令到银行、房产局、车管所等部门查询。比如上海的一起案件中,女方怀疑男方转移存款,律师通过调查令调取了男方近3年的银行流水,发现男方在离婚前陆续将50万元转给了其母亲,最终法院认定该行为属于转移财产,判决男方少分财产并返还女方30万元。
第二步是“法律追责”。如果是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发现对方转移财产,可以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由法院查封、冻结相关财产,防止财产被进一步转移。如果是离婚后才发现,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对方转移财产之日起3年内,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被转移的财产,同时可以主张转移方少分或不分该部分财产。如果已经进入执行阶段,发现被执行人在执行前转移了财产,要及时将线索提交给执行法院,法院可以依法责令被执行人追回财产,或者对转移财产的行为进行处罚;如果转移行为导致判决无法执行,被执行人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三、离婚财产执行期限过了还能申请吗
“离婚判决都生效两年多了,我一直没去申请执行,现在还能申请吗?”很多人在离婚后因为各种原因(比如心软、忙于生活、不知道有执行期限),错过了申请执行的时间,等到想起来时,才发现可能已经过了“期限”。那么,执行期限过了,就真的不能再申请执行了吗?
首先要明确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两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一年。这个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比如,法院判决男方应于2022年5月1日前向女方支付补偿款,那么女方申请执行的期限就是2022年5月2日至2024年5月1日;如果判决没有规定履行时间,那么从判决生效之日起算两年。
如果过了这个期限,是不是就完全不能申请了?不一定。因为申请执行的期限和诉讼时效类似,也适用“中止、中断”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在申请执行期限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期限会“中断”,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申请执行的期限:申请人向被执行人主张权利(比如发微信、短信要求对方履行,或者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催款,注意保留证据,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申请人向法院、仲裁机构等提出申诉(比如申请再审);被执行人同意履行义务(比如写下还款承诺书、实际支付了部分款项等)。
举个例子:2021年10月,法院判决男方应向女方支付80万元,履行期限到2021年12月31日。女方一直没申请执行,但2023年5月,女方通过微信向男方催款,男方回复“最近手头紧,年底一定给”,这时候申请执行期限就从2023年5月中断,重新计算两年,女方可以在2025年5月前申请执行。如果没有中断、中止的情形,确实过了申请执行期限,法院一般会裁定不予受理。但如果被执行人自愿履行义务,比如过了期限后,对方主动把钱给了,那么女方仍然可以接受,因为法律不禁止义务人自愿履行过期债务。
所以,如果担心过了执行期限,一定要及时行动:先检查是否有中断、中止的情形,如有证据,及时向法院提交;如果确实过了期限且没有特殊情形,也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看能否让对方自愿履行。
总结来说,执行已离婚的财产,关键在于明确执行依据(协议离婚需先诉讼确权,诉讼离婚可直接申请)、掌握申请流程、积极应对对方转移财产等问题,同时要注意申请执行的期限,避免因超期影响权益实现。财产执行过程中可能涉及复杂的法律程序和证据收集,尤其是对方不配合或恶意规避执行时,专业的法律帮助能大大提高执行成功率。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