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走到尽头时,除了情感上的告别,财产和债务的分割往往是最让人头疼的问题。“房子到底归谁?”“存款怎么分才公平?”“对方欠的钱我要不要还?”这些疑问几乎是每对准备离婚的夫妻都会面临的。其实,离婚时的财产和债务分割并非“想怎么分就怎么分”,法律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和原则。今天,我们就结合生活中常见的情况,详细聊聊离婚时财产和欠款该如何处理,帮你理清其中的门道。
一、离婚财产和欠款怎么分
离婚时的财产和欠款分割,核心在于区分“个人”和“共同”——无论是财产还是债务,只要明确了是个人所有还是夫妻共同所有,分割规则就清晰多了。
先看财产分割。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里的“共同财产”主要包括:婚后双方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等。比如,小两口婚后一起攒的存款、共同买的车子,都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会平均分割,但如果一方有出轨、家暴等过错行为,法院可能会让过错方少分。
而个人财产则不参与分割,比如一方婚前全款买的房子、婚前存的存款、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如衣物、化妆品)等。举个例子,小李结婚前自己全款买了一套房,房产证上只有他的名字,即使婚后两人一起住,离婚时这套房也还是小李的个人财产,女方无权要求分割。
再看欠款(债务)分割。《民法典》第108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里的“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以及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比如为了给孩子交学费借的钱、还房贷的欠款、家里日常开支借的钱等。而个人债务则由个人承担,比如一方背着配偶借钱赌博、自己挥霍买奢侈品欠下的债务,这些都和另一方无关。

二、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房产往往是夫妻财产中价值最高的部分,也是离婚分割时最容易产生纠纷的地方。不同的购房情况,分割方式也大不相同,我们结合常见场景来具体说:
1. 婚前全款买房:如果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房产,且房产证上只写了自己的名字,这套房子就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比如小张婚前用自己的积蓄买了房,婚后也没加配偶名字,离婚时房子还是小张的。但如果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加上了配偶的名字,法律上视为对配偶的赠与,房子就成了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会按共同财产分割。
2. 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这种情况比较常见。比如小王婚前贷款买了一套房,首付是自己出的,房产证上写的是小王的名字,婚后小王和配偶小李一起还房贷。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78条,离婚时这套房子一般归小王所有,但小王需要对小李进行补偿——补偿的部分包括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以及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具体怎么算呢?比如婚后共同还了20万房贷,房子婚后增值了100万,共同还贷部分占总房款的比例,乘以增值部分,就是小李能拿到的补偿。
3. 婚后共同买房:不管房产证上写的是一方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婚后用共同财产买的房,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子,可以竞价,价高者得,拿到房子的一方给另一方补偿;如果都不想要,可以卖掉房子分房款;如果一方想要,另一方不想要,由想要的一方给另一方对应份额的补偿。
4. 父母出资买房: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全款买房,房产证只写了自己子女的名字,根据法律规定,视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是个人财产;如果房产证写了双方名字,或者父母明确表示是赠与夫妻双方的,就是共同财产。如果是父母出首付,子女还贷,一般首付部分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是共同财产。
三、离婚时一方有债务另一方要承担吗
“他欠的钱凭什么要我还?”这是很多人在离婚时面对配偶债务会问的问题。其实,另一方是否需要承担债务,关键看这笔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共签共认”,即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借钱,或者一方借钱后另一方事后追认(比如在借条上补签字、口头同意等);二是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比如买菜、交水电费、给孩子治病借的钱,即使另一方没签字,也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三是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借的钱,虽然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比如一起开公司、投资项目),也属于共同债务。
举个例子,小陈和妻子结婚后,为了给刚出生的孩子治病,向朋友借了5万元,虽然只有小陈一个人签了借条,但这笔钱是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属于共同债务,离婚时小陈和妻子要一起还。如果小陈瞒着妻子,偷偷借了20万元用于赌博,这笔钱没有用于家庭生活,属于小陈的个人债务,离婚时妻子不用承担。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离婚时双方约定“所有债务由一方承担”,这个约定也只能约束夫妻双方,不能对抗债权人。比如,夫妻共同债务约定由男方还,如果男方没还,债权人还是可以找女方要,女方还了之后,可以再根据离婚协议找男方追偿。所以,离婚时对债务的约定一定要谨慎,最好明确债务的性质和承担方式。
总的来说,离婚时财产和欠款的分割,核心是区分“个人”和“共同”,但实际生活中,很多情况比较复杂,比如财产混同、债务用途难以证明等,这时候就需要结合具体证据和法律规定来判断。以上内容仅供参考,离婚财产和债务分割涉及具体证据和法律适用,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