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有些情侣可能因为对法律规定不了解,或是存在侥幸心理,在明知双方是近亲关系的情况下依然登记结婚。可当感情出现问题想要分开时,才发现“离婚”这条路可能走不通,反而要面对“婚姻无效”的法律认定,而财产怎么分更是让人头疼。今天咱们就来详细说说,近亲关系下所谓的“离婚”,财产到底该怎么处理,以及背后的法律逻辑。
一、近亲离婚后财产怎么分
首先得明确一个关键点:在我国,近亲结婚本身就是不被法律认可的,压根不算合法婚姻,所以也就不存在“离婚”这一说。根据《民法典》第1048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1051条又明确,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这三种情况,婚姻无效。也就是说,近亲登记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双方也不算法律上的“夫妻”,顶多算是“同居关系”。
既然是同居关系,那财产分割自然不能按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而是要参照“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的规则。具体怎么分呢?主要看两点:有没有书面约定,以及财产是不是共同所得。如果双方在同居时就对财产归属签了协议,比如约定“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共同买房按出资比例分”,那只要协议内容不违法,法院一般会按协议来判。但现实中,很少有人会提前签这种协议,所以多数情况还是得按“共同共有”来处理。
这里的“共同共有”可不是简单的一人一半,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同居的时间长短、对财产的贡献大小、财产的实际使用情况等因素。比如俩人同居5年,一起出钱买了套房子,男方出了70%,女方出了30%,房产证写的是双方名字,那分割时可能就会按出资比例来,而不是平均分。要是财产是一方在同居前就有的,比如婚前存款、婚前买的车,那不管同居多久,基本还是算个人财产,另一方分不到。
还有一种情况要注意:如果一方是故意隐瞒近亲关系,骗对方结的婚,导致婚姻无效,那在财产分割时,法院可能会倾向于保护被骗的一方。比如女方不知道男方是自己的表兄,结婚后才发现,这种情况下女方属于“无过错方”,分割共同财产时可能会多分一些,甚至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损失。不过这得有证据证明对方是“故意隐瞒”,比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所以平时留好证据很重要。

二、近亲结婚被认定无效后财产如何处理
前面咱们说了,近亲结婚会被认定为无效婚姻,那从法律程序上,得先去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拿到判决书后,才能处理财产问题。有些朋友可能会问:“我们直接去民政局办离婚行不行?”答案是不行,因为民政局只处理合法婚姻的离婚登记,无效婚姻压根不在他们的处理范围内,必须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法院宣告婚姻无效后,财产处理的核心法律依据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22条:“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这句话里有个关键前提——“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也就是说,如果一方能拿出证据,证明某笔钱、某套房子是自己单独赚的、单独买的,那这笔财产就还是他自己的;要是证明不了,就默认是俩人“共同共有”。
那什么证据才算“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呢?比如工资卡流水显示钱是一方婚前存的,婚后没动过;或者买房时的转账记录、付款凭证全是一方的名字,另一方没出过钱;再或者有父母明确赠与一方的书面协议(比如“这钱只给我儿子,跟他对象没关系”)。这些证据越具体、越直接,法院就越容易认定为个人财产。反过来,如果财产是俩人一起上班赚的工资攒的,或者一起借钱买的东西,那基本就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举个例子:小李和表妹小王偷偷结婚,同居3年,期间小李工资每月1万,小王工资每月8千,俩人工资都存在一张共同的银行卡里,用这笔钱买了家电、家具,还一起还了小李婚前买的房子的贷款。后来婚姻被宣告无效,这张银行卡里的余额、家电家具,就属于“共同共有”,要按双方贡献分;而房子是小李婚前买的,本金部分算小李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及对应的增值,小王有权要求小李补偿。从这个例子能看出,财产来源和举证是处理无效婚姻财产的核心,平时一定要把转账记录、付款凭证这些东西保存好。
三、近亲同居期间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的区分
处理近亲“离婚”财产问题的第一步,就是分清哪些是个人财产,哪些是共同财产,这直接决定了最后能分到多少。很多人同居时觉得“都是一家人”,钱混着花,东西一起用,等到要分开时就说不清了,所以提前搞懂区分标准很重要。
先说说个人财产,主要有三类:一是同居前就有的财产,比如一方婚前买的房子、车子,婚前存的存款,哪怕同居后一直在用,也还是个人财产;二是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比如一方出车祸拿到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这是针对个人身体伤害的补偿,跟另一方没关系;三是明确只归一方的赠与或继承,比如父母写了遗嘱“我的房子只给女儿”,或者朋友明确说“这台电脑就送你一个人”,这种也属于个人财产。
再看共同财产,简单说就是“俩人一起挣的、一起攒的、一起花的”。比如双方同居期间的工资、奖金、做生意赚的钱,只要没约定“各归各”,就默认是共同财产;一起出钱买的房子、车子,哪怕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只要能证明另一方也出了钱,就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还有一起经营的小店、共同投资的股票,赚了钱也属于共同财产。这里要注意一个细节:如果一方用个人财产投资,赚了钱怎么算?比如小李用自己婚前的10万块炒股,同居期间赚了5万,这5万如果是小李自己操作的,一般算个人财产;但如果是俩人一起研究、一起操作的,可能就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具体得看双方对“赚钱”有没有共同贡献。
区分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最关键的就是“有没有共同投入”。比如小王同居后用自己的工资给家里买了台冰箱,这算共同财产吗?算,因为冰箱是用于双方共同生活的,属于共同支出购买的共同物品。但如果小王用工资给自己买了个名牌包,平时也只有自己背,那可能就会被认定为个人财产。所以,财产的用途、购买时的出资情况、双方是否有共同管理,这些都是法院判断的依据。建议大家同居时如果涉及大额财产,最好做个书面约定,或者至少保留好各自的出资证据,免得以后扯皮。
总结一下,近亲关系下所谓的“离婚”,本质是处理无效婚姻的财产分割问题,核心是按同居关系区分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就看证据和贡献。不过财产分割涉及很多细节,比如证据怎么收集、贡献大小怎么证明,不同情况结果可能差很远。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