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纠纷中,起诉离婚是常见的解决方式,而其中财产分割往往是争议焦点。当起诉离婚时财产没有达成一致,是否可以撤诉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下面将为大家详细解答这个问题,并扩展相关知识。
一、起诉离婚财产没有达成可以撤诉吗
起诉离婚时财产没有达成一致是可以撤诉的。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享有处分权,包括对自己诉讼权利的处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也就是说,原告在诉讼过程中,无论财产是否达成一致,都有权利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法院在审查撤诉申请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如果撤诉申请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法院一般会准许撤诉。例如,夫妻双方虽然在财产分割上存在分歧,但经过沟通后决定暂时不通过诉讼解决,而是继续协商,此时原告提出撤诉,法院通常会支持。
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法院可能不准许撤诉。比如,一方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责任、损害对方利益而申请撤诉,或者案件涉及公共利益等情况,法院可能会驳回撤诉申请。撤诉后,原告如果想再次起诉离婚,需要注意相关的时间规定。一般情况下,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二、起诉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
起诉离婚时,财产分割遵循一定的原则。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和处理权,在分割财产时应平等协商,不能因为一方收入高或其他原因而多占财产。例如,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无论购房款主要由哪一方支付,在分割时都应平等考虑双方的权益。
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也是重要的一项。考虑到子女的成长和生活需要,以及女方在家庭中可能承担更多的家务和抚养子女的责任,在财产分割时会适当照顾女方和子女的利益。比如,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将房屋的居住权判给带子女的一方,或者在财产份额上给予适当倾斜。
还有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原则,分割财产时要考虑财产的实际用途和双方的生产生活需要。对于生产资料,应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对于生活必需品,应根据双方的实际需求合理分配。无过错方原则也在财产分割中有所体现,如果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过错行为,在财产分割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适当多分财产。
三、起诉离婚后财产分割不服怎么办
如果起诉离婚后对财产分割结果不服,当事人有相应的救济途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时,需要提交上诉状,并说明不服财产分割的理由和依据。
在上诉过程中,当事人需要提供新的证据或事实,以支持自己的主张。例如,如果在一审中没有发现对方隐藏、转移财产的证据,在上诉时发现了相关证据,可以提交给二审法院。二审法院会对上诉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包括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如果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存在错误,可能会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原判决。
如果上诉期限已过,不能再上诉,当事人还可以通过申请再审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申请再审需要符合法定的情形,如发现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原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等。申请再审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当事人一般应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不过,再审程序的启动相对严格,需要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
综上所述,起诉离婚财产没有达成一致时原告是可以撤诉的,但要考虑法院是否准许以及后续再次起诉的规定。同时,了解起诉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和对分割结果不服的救济途径也非常重要。生活中还可能遇到起诉离婚时财产分割证据不足、一方恶意转移财产等问题,如果您在离婚财产分割方面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