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化的今天,跨国婚姻日益增多,其中也不乏双方都是外国人的情况。当这类夫妻感情破裂需要离婚时,他们在中国如何办理离婚手续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详细探讨一下这个问题以及相关的延伸内容。
一、双方都是外国人如何在中国离婚
双方都是外国人在中国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对于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在中国内地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有一方是内地居民。所以如果双方都是外国人,不能在中国办理协议离婚登记。
而诉讼离婚则是可行的途径。一般来说,只要被告在中国有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中国法院就有管辖权。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在确定管辖法院后,双方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如身份证明、结婚证、起诉状等。起诉状中应明确表达离婚的意愿、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如果双方能够就离婚相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可以根据双方的意愿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一经送达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婚姻关系解除。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外国当事人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国的律师。同时,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

二、双方都是外国人在中国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当双方都是外国人在中国离婚涉及财产分割时,首先要确定适用的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在确定适用中国法律后,对于在中国境内的财产,一般遵循公平原则进行分割。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通常会平均分割,但也会考虑到双方的实际情况,如双方的经济状况、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例如,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对家庭的经济贡献较大,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适当多分。
对于在国外的财产,中国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如果国外财产的分割涉及外国法律和司法程序,中国法院可能会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的外国法律规定和证据。在某些情况下,中国法院可能会只对在中国境内的财产进行分割,而告知当事人就国外财产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另行起诉。
如果双方在婚前或婚后签订了财产协议,只要该协议不违反中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法院一般会尊重协议的约定,按照协议进行财产分割。
三、双方都是外国人在中国离婚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
双方都是外国人在中国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确定同样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律的适用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父母子女人身、财产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弱者权益的法律。
在确定抚养权归属时,法院会以子女的利益最大化为原则。一般会考虑子女的年龄、性别、健康状况、生活习惯等因素。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母亲抚养,除非母亲有不适合抚养子女的情形,如患有严重疾病、有虐待子女等行为。
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子女,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抚养能力包括经济收入、居住条件、教育背景等方面;抚养条件则包括双方的品德、生活习惯等。例如,如果一方有稳定的收入和良好的居住环境,而另一方经常酗酒、赌博,那么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前者。
如果子女年满八周岁,法院在确定抚养权时会尊重子女的意愿。如果一方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在争取抚养权时可能会得到法院的适当考虑。
在确定抚养权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综上所述,双方都是外国人在中国离婚涉及诸多法律问题,包括离婚方式的选择、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权的确定等。如果遇到诸如财产分割比例存在争议、子女抚养权争夺激烈等更复杂的情况,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