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离婚后又同居的情况并不少见,而期间若一方买房,房产归属问题往往容易引发纠纷。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判定原则,对于保障自身权益至关重要。下面我们就来详细探讨离婚后又同居单方买房的归属问题。
一、离婚后又同居单方买房归谁
一般情况下,离婚后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此时双方的财产状态是相互独立的。若一方在离婚后又同居期间单方出资买房,且购房资金来源于其个人财产,那么该房产通常归出资方个人所有。这是因为在法律上,离婚意味着夫妻共同财产关系的终结,此后各自的收入和财产取得都具有独立性。
例如,甲和乙离婚后又选择同居,甲用自己在离婚前的积蓄购买了一套房产,购房合同和产权登记都只有甲的名字。这种情况下,该房产无疑属于甲的个人财产。即使乙在同居期间可能对家庭有一定的经济贡献,但只要没有证据证明其对该房产有出资行为,就不能主张对该房产的所有权。
如果有证据表明另一方对购房有出资,比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另一方为购房支付了部分款项,那么情况就会变得复杂一些。可能会根据双方的出资比例来确定各自对房产的权益,或者根据双方的约定来处理。但这种情况下,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如果双方在同居期间有关于财产的约定,明确该房产的归属,那么就按照约定来执行。比如双方签订了书面协议,约定该房产虽然是一方出资购买,但归双方共同所有,那么该约定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是有效的。

二、离婚后同居单方买房另一方出资装修房产如何处理
当离婚后同居期间一方买房,另一方出资装修时,装修部分的处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双方对装修部分有约定,比如约定装修费用作为对房产的一种投资,装修方享有一定比例的房产权益,那么按照约定执行。
若没有约定,从法律角度来看,装修是一种添附行为。装修使得房产的价值得到了提升,装修方对装修部分享有一定的权益。在双方结束同居关系时,如果房产归买房一方所有,买房一方通常需要对装修方进行补偿。补偿的金额一般根据装修的实际花费、折旧情况等因素来确定。
例如,丙在离婚后买房,丁出资对房屋进行了装修,花费了20万元。一段时间后双方结束同居关系,丙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此时,丙需要对丁的装修出资进行补偿。补偿金额可能会考虑到装修的使用年限、折旧程度等。如果装修使用了2年,按照一定的折旧率计算,可能补偿给丁15万元左右。
在确定补偿金额时,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评估机构对装修的现有价值进行评估,以评估结果作为补偿的参考依据。同时,装修方要注意保存好装修的相关票据、合同等证据,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离婚后同居单方买房登记在双方名下房产归属
如果离婚后同居期间一方买房,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种情况通常会被视为双方对该房产有共同的意思表示。一般来说,该房产会被认定为双方共同共有。即使是一方出资购买,但将另一方登记在产权证书上,可能被视为一种赠与行为。
例如,戊和己离婚后同居,戊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但在办理产权登记时将己的名字也加了上去。这在法律上可能被看作戊将部分房产权益赠与了己,从而使得该房产成为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
在分割该房产时,若双方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一般会考虑双方的出资情况、对房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来确定各自的份额。如果双方出资比例相差不大,可能会平均分割。但如果一方出资较多,可能会适当多分一些。
同时,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结束同居关系,对于房产的分割可能会比较复杂。可能需要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来解决。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进行判断和裁决。比如,一方能够证明自己的出资比例较高,并且对房产的维护和管理等方面贡献较大,那么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分割比例。
综上所述,离婚后又同居单方买房的归属问题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包括出资情况、产权登记情况、双方约定等。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保留好相关的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遇到离婚后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房产归属等相关问题,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