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作为一种严重违反婚姻法律和道德伦理的犯罪行为,其追诉时效的规定对于维护法律的公正和婚姻秩序至关重要。了解重婚罪追诉时效的相关规定,有助于人们在遇到此类问题时,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下面我们将详细探讨重婚罪追诉时效的具体规定。
一、重婚罪的追诉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而重婚罪的法定最高刑为二年有期徒刑,所以重婚罪的追诉时效为五年。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重婚罪中,重婚行为通常具有继续状态,即重婚者在一定时间内持续维持着与他人的婚姻关系。所以,重婚罪的追诉时效应从重婚行为终了之日起开始计算。例如,甲在2015年与乙结婚后,又在2018年与丙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形成重婚事实。如果甲在2020年结束了与丙的重婚关系,那么追诉时效就从2020年开始计算,到2025年结束。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比如,甲在重婚期间又实施了其他犯罪行为,那么重婚罪的追诉时效就要从实施后一犯罪行为之日起重新计算。

二、重婚罪追诉时效的中断情况有哪些
追诉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追诉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律规定的事由,而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法律规定的事由终了之时,追诉时效重新开始计算。在重婚罪中,追诉时效中断的情况主要依据《刑法》第八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假设甲在重婚期间,又实施了盗窃罪。那么甲重婚罪的追诉时效就会中断,从其实施盗窃罪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是因为法律认为犯罪人在追诉期限内再次犯罪,表明其主观恶性较大,有必要重新计算追诉时效,以确保对犯罪行为的有效追究。
如果在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例如,司法机关已经对甲的重婚行为立案侦查,而甲为了逃避法律制裁选择潜逃,那么无论经过多长时间,只要将甲抓捕归案,都可以对其重婚罪进行追诉。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比如,乙发现配偶甲重婚,在追诉期限内向相关司法机关提出控告,但司法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立案,那么即使过了原本的追诉时效,也依然可以对甲的重婚罪进行追诉。
三、如何确定重婚罪追诉时效的起算点
确定重婚罪追诉时效的起算点对于准确适用法律和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至关重要。一般来说,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但对于重婚罪这种具有继续状态的犯罪,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要判断重婚行为是否终了,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从婚姻关系的角度来看,如果重婚者与其中一方解除了婚姻关系,且不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那么可以认为重婚行为终了。例如,甲与乙结婚后又与丙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后来甲与丙办理了离婚手续,并且不再与丙共同生活,此时可以认定甲的重婚行为终了,追诉时效从离婚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开始计算。
在实际生活中,有些重婚行为可能比较隐蔽,难以准确判断其终了时间。这就需要通过收集相关证据来确定。比如,通过证人证言证明重婚者何时停止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者通过相关的居住记录、通讯记录等证据来辅助判断。
如果重婚行为涉及到事实婚姻,判断其终了时间可能会更加复杂。因为事实婚姻没有像登记婚姻那样明确的解除手续。一般来说,当双方不再共同生活,且没有继续以夫妻名义进行活动时,可以认为事实婚姻关系结束,重婚行为终了。
综上所述,我们详细了解了重婚罪追诉时效的规定、追诉时效的中断情况以及如何确定追诉时效的起算点。在实际生活中,可能还会遇到诸如重婚罪追诉时效与民事诉讼时效的关系、重婚罪追诉时效在特殊情况下的适用等问题。如果您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