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民间借贷的最新规定有哪些?

2025-11-05 08:14:46 好佳顾问网 婚姻家庭 0阅读

民间借贷在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它的相关规定会随着社会经济等情况不断更新。了解民间借贷的最新规定,对于借贷双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至关重要。接下来,我们就详细探讨一下相关内容。

一、对民间借贷的最新规定有哪些?

2020年8月和12月,最高人民法院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了两次修正。其中,最为关键的修订是利率保护上限的调整。根据新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这里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新规明确了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违背公序良俗的,以上情形下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在诉讼方面,新规对管辖法院也有进一步明确。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这对于出借人在追讨借款时确定管辖法院提供了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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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间借贷利率超过规定上限会怎样?

如果民间借贷利率超过了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这一规定上限,那么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例如,甲借给乙10万元,约定年利率为30%,而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折算下来年利率为15%,那么乙已经按照30%年利率支付给甲的利息中,超过15%部分的利息,乙有权要求甲返还。

从法律后果来看,当出借人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按照超过上限的利率支付利息时,法院只会支持不超过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请求。这就意味着,出借人不能通过高额利息来获取暴利。而且,过高的利率可能会被认定为存在“砍头息”等违法情形。所谓“砍头息”,就是出借人在提供借款时预先扣除利息,这种行为是被法律禁止的。如果被认定存在“砍头息”,法院会按照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对于一些职业放贷人以超高利率放贷的行为,不仅其超过规定上限的利息得不到法律保护,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违法犯罪。职业放贷人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常性的贷款业务,属于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如果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构成非法经营罪。

三、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后有什么处理方式?

当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无效后,返还财产。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例如,借款人从出借人处取得了借款,在合同无效后,借款人应当将借款本金返还给出借人。如果借款已经用于购买了一些物品且这些物品无法返还给出借人,那么借款人应当按照物品的实际价值进行折价补偿。

赔偿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出借人事先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导致合同无效,那么出借人对于自身的损失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借款人故意隐瞒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事实,而出借人不知情提供了借款,借款人可能要对出借人的损失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在利息方面,合同无效后,一般不会支持按照原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利息。但是,从公平原则出发,如果出借人有资金被占用的损失,法院可能会参照相关规定,判决借款人支付一定的资金占用费。通常情况下,资金占用费的计算标准可能会低于合同约定的利率,一般会参考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等因素来确定。

综上所述,民间借贷的最新规定涵盖了利率、合同效力、诉讼等多个方面,对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更为明确的界定。在实际生活中,还可能会遇到如民间借贷担保的最新规定、民间借贷诉讼时效的特殊情况等问题。如果您在民间借贷过程中遇到了疑问或者纠纷,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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