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是常见的法律纠纷,当一方处于看守所时,起诉离婚的相关流程和费用问题往往会让很多人感到困惑。了解诉讼费的收取标准,能帮助当事人做好相应的准备。下面就来详细探讨人在看守所起诉离婚诉讼费咋收取等相关问题。
一、人在看守所起诉离婚诉讼费咋收取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案件的诉讼费收取有明确的标准。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每件需交纳50元至300元。如果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当一方在看守所时,起诉离婚的流程和普通离婚诉讼基本一致,诉讼费的收取也遵循这个标准。
例如,双方没有财产分割问题,那么原告只需向法院交纳50元至300元的诉讼费。这一费用的具体金额,不同地区法院可能会有所差异,一般经济发达地区可能会靠近300元的标准,而经济相对落后地区可能按50元的标准收取。
若涉及财产分割且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比如财产总额为50万元,超过20万元的部分是30万元,这30万元需要按照0.5%交纳诉讼费,即30万×0.5% = 1500元,再加上基础的50元至300元,总共的诉讼费就是1500元加上50元至300元不等。
诉讼费一般是由原告在立案时先行垫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如果双方都有责任的,则由双方分担。在离婚诉讼中,如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或者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诉讼费的承担方式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决定。

二、在看守所起诉离婚诉讼费可以减免吗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在看守所起诉离婚的诉讼费是可以减免的。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
比如,一方属于残疾人且生活困难,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无法承担诉讼费,这种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残疾证明、低保证明等,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如果经审查符合条件,法院可能会批准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
又或者一方是因遭受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经济困难,暂时无力支付诉讼费,也可以申请缓交。申请缓交诉讼费时,需要向法院说明缓交的理由和期限,法院会综合考虑案件情况和申请人的实际困难,决定是否批准缓交以及缓交的期限。
不过,申请诉讼费减免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人要向法院提交正式的申请书,并详细说明申请减免的理由和依据,同时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法院会对申请进行严格审查,只有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才会得到批准。
三、人在看守所起诉离婚诉讼费由谁承担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的诉讼费先由原告在立案时垫付。在一方在看守所的离婚诉讼中也是如此,原告需要按照规定向法院交纳诉讼费。而最终诉讼费的承担则要根据案件的判决结果来确定。
如果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并且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做出了明确的判决,那么诉讼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比如,在财产分割上,法院支持了原告的大部分诉求,那么被告可能会被判定承担较多的诉讼费。
要是双方在诉讼过程中达成了调解协议,诉讼费的承担方式可以由双方自行协商。双方可以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对案件的责任等因素,协商确定由哪一方承担或者双方按一定比例分担。例如,双方协商一致由原告承担30%,被告承担70%,这种协商结果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通常会予以认可。
如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那么诉讼费一般由原告承担。因为原告是提起诉讼的一方,在这种情况下被视为诉讼请求未得到支持。但如果法院认为双方在婚姻关系中都存在一定的责任,也可能会判决双方共同分担诉讼费。
诉讼费的承担方式会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和法院的判决、调解结果来确定。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应该积极关注诉讼费的相关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人在看守所起诉离婚时,诉讼费的收取有明确的法律标准,同时在特定情况下可以申请减免,而最终的承担方也根据不同情形确定。在实际操作中,可能还会遇到诸如财产价值评估、诉讼费计算错误等相关问题。如果您在这些方面存在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