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在当今社会并不少见,当涉外婚姻出现问题需要通过诉讼离婚来解决时,许多人对相关的法律程序和规定并不了解。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民法典中涉外婚姻诉讼离婚的相关内容,帮助大家更好地应对这一复杂的法律问题。
一、民法典中涉外婚姻如何诉讼离婚
在民法典体系下,涉外婚姻诉讼离婚涉及诸多法律规定与程序。管辖问题,根据相关法律,一般情况下,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中国公民住所地人民法院享有管辖权;如果中国公民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例如,中国公民甲与外国公民乙在中国结婚后,甲长期居住在北京,乙居住在国外,若甲要提起离婚诉讼,北京的法院就有管辖权。
在诉讼程序方面,与国内普通离婚诉讼有相似之处,但也有特殊要求。涉外离婚案件中,送达诉讼文书可能会面临困难。对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外交途径送达、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等方式。而且,由于涉及境外因素,案件的审理期限可能会相对较长。
在实体法律适用上,《民法典》等国内法律是重要依据,但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这意味着在处理涉外婚姻财产分割时,要综合考虑这些法律适用规则。

二、涉外婚姻诉讼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涉外婚姻诉讼离婚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对于国内一方当事人而言,需要准备的基本材料包括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还需要提供民事起诉状,起诉状中应明确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等内容。同时,要准备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双方分居的证明、一方存在家庭暴力的证据等。
对于国外一方当事人,如果其不能亲自到中国参加诉讼,需要办理一系列的公证认证手续。其身份证明文件,如护照等,需要经过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等法律文书也需要进行同样的公证认证程序。例如,外国公民丙要委托中国律师在中国进行离婚诉讼,其授权委托书就必须经过上述严格的公证认证流程才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涉及子女抚养问题,还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生活状况等相关材料。在财产分割方面,要提供夫妻共同财产的清单,包括房产、车辆、银行存款、股票等财产的相关证明文件,以确保在诉讼中能够准确地对财产进行分割。
三、涉外婚姻诉讼离婚中财产分割有什么特殊规定
涉外婚姻诉讼离婚中的财产分割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如前文所述,在法律适用上有多种选择。当夫妻双方协议选择适用法律时,要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例如,夫妻双方可以协商选择适用一方国籍国法律来分割财产,但这种选择不能违反中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在实际操作中,对于在国外的财产,要考虑该国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有些国家对不动产的所有权有严格的属地管辖原则,即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如果夫妻双方在中国和国外都有房产,那么在中国的房产分割适用中国法律,而在国外的房产分割则要依据当地法律。
在涉外婚姻财产分割中,还可能涉及到跨境资产的调查和执行问题。对于在国外的银行存款、公司股权等财产,调查其真实情况往往比较困难,需要借助国际司法协助等途径。在执行方面,如果判决涉及到国外财产的执行,需要根据中国与相关国家签订的司法协助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协助执行。
综上所述,涉外婚姻诉讼离婚是一个复杂的法律过程,涉及管辖、程序、材料准备、财产分割等多个方面。例如,在确定管辖法院时判断不准确,或者在准备材料时遗漏重要文件,都可能影响案件的顺利进行。如果您在涉外婚姻诉讼离婚方面遇到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